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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起诉

发布时间: 2021-01-27 16:32:04

1. 同居析产纠纷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

自己在网络上搜一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即可。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xx县xx镇xxx村xx组xx号。
委托代理人:xxxx男,xxx事务所律师。电话:xxx
被告: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xxx省桐梓县人,住xxx县xxx镇xxx村xx组。
案由: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非婚生子女xxx、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用12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于xxx年初经人介绍认识谈婚,后于xxx年xxx月按照地方习俗举行婚礼同居。同居后,双方于xx年x月xx日生育长子,取名xx,现年xxx岁;于xxxx年x月xxx日生育次女,取名xxx,现年xx岁。同居期间,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共同修建了位于xxx县xx镇xxx村xx组的砖木结构房屋两间。
原、被告结婚初期感情较好,可是,近年以来,被告却思想堕落,不务正业,长期和一名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告既不履行家庭义务,也不照顾自己的孩子和母亲,以致双方夫妻感情不和。xxxx年xxx月,被告外出与原告分居,至今已长达两年之久。现原、被告的同居关系,已无继续生活下去的可能。为此,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原告现依法提起诉讼。
此呈:x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二○xx年xx月x日
附:1、原告身份证明一份;本状副本一份;
2、同居关系证明、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2.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有财产纠纷,能够一次就成功吗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版解释(二)》第权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解除同居关系能去法院起诉吗,结束同居时财产如何分割

非法同居关系协商解除,法院不予受理,
因财产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婚姻版法解释二
第一权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是以小孩名义起诉吗

1.一般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类案件父母双方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能由父母中的一方提起诉讼,而不应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因为抚养教育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即使双方离婚后也不例外。由父母双方来做案件的当事人,正是体现了父母双方共同抚养教育子女的这种精神。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则不能体现这种父母对子女共同的抚养义务。所以应该且只能由父或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对方提出诉讼,才符合法律规定。 2.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或双方提出额外的合理的抚养费请求。这类案件由父母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无法满足或维持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需要,或因重大疾病等而需要额外支出费用的前提下,此时纠纷的双方应为子女和父母,因为之前父母双方关于抚养费的协商或法院的判决,是就抚养子女的费用进行划分,其效力仅对父母双方有约束力,均不对子女有约束力。当协商或判决的数额不足时,子女当然有权利要求父母承担增加的抚养费,故此时应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比较,父母双方在没有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就子女抚养费落实事宜进行确定的情况下,父或者母一方可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主体,向对方提出子女抚养费的请求;如父母双方已经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就子女抚养费落实事宜进行了确定的情况下;这时,子女作为原告主体,向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提出子女抚养费变更的请求,父母一方是不能作为原告主体资格的。

5. 同居关系财产 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根据具体抄案情来写袭起诉状,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 同居财产纠纷,如果要起诉,起诉地点有规定吗

在广东深圳

7. 请问夫妻同居期间我的经济纠纷可以起诉吗

发生了经济纠纷,如果有充分的诉讼理由和证据是可以去起诉的啊。
关于法律维权方面的法律疑惑,到法律咨询吧,不妨问哈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们,

8.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起诉吗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该关系不是法律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版当事人权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9.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可起诉吗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专,人民法院属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7楼

10. 离婚后同居财产怎么分割,同居财产纠纷怎样起诉,非法

【1】男女没有领结婚证。男女分居了,同居时财产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内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容决。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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