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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纠纷

发布时间: 2021-01-27 12:01:01

❶ 西安买个小产权的房,对于过户存在争议,决定不买了。但是村委会要收

一、政策、法律都不允许
1、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一般是集体土地建的房子,不是说没有房产证,它的证一般是绿色的小本本,不过2010年后也有的地方是红色的大本本,不过你注意看,它上面盖的一般是乡政府的章,不是房产局的,小产权房没有土地证的。不能过户,当可以协议买卖,有风险。
正规合法的房屋必须是5证齐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而小产权项目有的连1个证都没有,更不用说房产证了。
2、拆迁难补偿
小产权房本身就是违法的存在,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小产权、乡产权在国家规划用地范围之内,那就是拆你没商量,国家不会给你同等于大产权的拆迁款,即使有补偿,也是很少的一部分,并且因为法律不承认房主的产权,很可能补偿费用只给农村的大队或者乡政府,这样,房主的利益保障,等于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支撑。房主没有权利跟国家讨价还价,想当钉子户都没有机会。小产权、乡产权还不如使用权有保障。
3、小产权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购买小产权二手房的风险远远要比收益大得多,消费者较好不要再将目光,集中在这种产权类型的二手房上面。
所谓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即使作为完全自住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不能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小产权房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1、小产权房质量难保证
便宜有便宜的道理,除了证件不全之外,小产权房的质量也让人担忧,房屋售后保修也难以保证。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的乡、村开发,在房屋质量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为了赚钱而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
2、配套不完善
这些房子几乎都没有暖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周边设施规划也十分不完善,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找人处理都找不着。
3、遗赠也麻烦
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并且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
4、贷款难抵押
小产权其实就是没有产权,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的要求之一则是具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单位小产权房只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产证。因此银行和贷款机构都不会做小产权房的抵押贷款。

❷ 西安未央法院对离婚房产纠纷执行费怎么收取

执行案件后收费,根据标的额收取

❸ 西安有名的好的房产纠纷律师:几个实务问题

知识产权律师实务》基本上涵盖了律师知识产权实务的各个方面,分为知识回产权律师实务概述、著作权答律师实务、商标律师实务、专利律师实务、反不正当竞争律师实务、反垄断法知识产权律师实务、网络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以及涉外与美国、欧盟、日本知识产权律师事务等八编。全书既有理论阐述,也有丰富的案例分析。《知识产权律师实务》适合律师、法律专业师生以及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者参考阅读。

❹ 西安二手房交易纠纷都有哪些类型

一、西安二手房交易纠纷都有哪些类型



(1)房价上涨,业主不卖了。经常有业主在签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经常会间隔一段时间,如果在这段期间房价出现突然上涨的趋势,业主大多数会毁约,拒绝履行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拒不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刚刚签完,业主就反悔了,要求买受人提高购房价格。


(3)买受人签完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发现买的房子已经被法院被查封了。


(4)男业主单独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并受了购房款后,男业主的老婆不同意出卖房屋,并拒绝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5)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向业主支付的房屋解押款被挪用,房屋解压不了,也无法实现房屋过户手续。


(6)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签完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拒绝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拒绝支付房屋购房款。


(7)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签完合同,在办理房屋过户的过程中,发现买受人没有购房资格。


(8)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签完合同,支付房屋定金后,在办理过程中,由于买房的征信记录、经济收入等原因无法获得银行的房贷。(9)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业主的子女在无业主授权委托的情形下,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10)在签完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后,中介代收定金是否有效。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为预防因房屋价格变动引起出卖人的反悔的情形,买受人不但要与出卖人签订书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约定详细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赔偿责任,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与出卖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避免出卖人反悔。


2、有些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也会导致纠纷,二手房房屋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在交易进行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约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3、由于有些出卖人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出卖人可以在购房前应该向物业、周围邻居、开发商了解相关情况,较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4、对于国家禁止上市交易的房屋,建议广大买受人不要对这类性质的房屋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涉诉,往往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三、纠纷解决途径发生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该如何解决纠纷,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1.协商是解决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快捷有效的方式之一。


2、在合同当事人对纠纷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要求第三方进行调解。


3、在合同当事人对纠纷协商不一致,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7-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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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西安一期房逾期1年未交引争议,购买期房有何风险

风险伴随着高收益,同时风险也伴随着高优惠。就拿购买期房这件事来说,购买期房能够得到更大的优惠,如果可以保证在约定的时间交房,又可以保证房屋质量,购买期房一定是绝佳之选。但是,往往风险就存在那些本应该完成的承诺当中。关于期房到期不交付,或者期房交付验收时房屋质量令人堪忧等的新闻几乎是年年都有,就能够看出购买期房的风险真的不容忽视。对于一般家庭来说,购置房产几乎要花掉半辈子的积蓄,那么在砸上这笔巨款前,我们来看一下购买期房到底有哪些风险存在:

一、无法看到完成后的房屋质量

购置房产除了考虑它的地理位置,更多的还是要考虑它的房屋质量。然而,在购买期房时,你能看到的只有做工精美的沙盘图,巨大屏幕上展现的效果图,关于未来房屋的质量情况,也都是从销售员口中听到的。这样的“口说无凭”,不知道能留下多少信任感在这房子上面。购买期房也算是一种投资,但是这样的“豪赌”,真的要谨慎一些才好。

以上是一些购买期房时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这些风险不是要完全阻止购买期房的行为,而是一种提醒。提醒你购买期房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将风险都考虑进去。如果这些风险都是你可以承受的范围,或者房产品牌足够值得你信赖,那么购买期房还是很好的选择。

还有哪些购买期房的风险是你想到的?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❻ 西安买房受骗,应投诉什么部门

如果签订的合同与事实不符,可以向12315投诉,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来帮忙协调处理这件事,协调不好可以起诉处理。如果是诈骗的话看可报警立案处理

提醒:一、房屋产权的“潜规则”
价格、户型、地段、配套等等都是购房者关注的要点,但在产权方面购房者更多关注于40年、50年或70年,但很多购房者都会忽略这并不是真正能居住的时间。
以住宅为例,商品房实际的使用年限为70年,这70年是指从开发商拿到地那刻起开始计算的,一共70年。一般情况下,拿地到开工到后交房,时间怎么也有两三年。所以说,正常情况下,购房者拿到房子之后,实际的能够使用的产权只有六十七八年。如果楼盘的地块从拿地到交房花了五年以上的时间,那么购房者能够使用房子的时间就会随之缩短,其利益也是受到损失的。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拿地的时间。
二、样板间里“手脚多”
购房者买房,肯定是要看样板间的,样板间作为开发商展示楼盘的手段,样板间的设置一定会“扬长避短”,充分体现楼盘户型的。很多购房者,可能到后收房的时候发现不同,从而产生纠纷。
样板间其实很多地方都被做了手脚。比如:家具家电的尺寸要比正常小,还会大量使用镜子,巧妙布置灯光,让客户感觉到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购房者不要太轻信样板房,作为参考即可。
三、赠送面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很赠送超大花园”这些宣传广告通常能够吸引到购房者的目光。但是,其实仔细书先来,这种买有增赠送面积的房子单价会可能还比无赠送的同类户型要高出不少。开发商通常为了规避政策限制,用小户型配以赠送面积,达到更大空间的效果。实际上这些所谓赠送的面积,也是会计算到房价里面去的。但是有一点是销售人员绝对不会跟购房者说的:房产证上面赠送面积不会加入,这是意味着没有产权的面积空间。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1楼或顶楼赠送的花园或天台,实际上是归业主共有的,而且赠送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写入合同,一旦产生纠纷,恐怕高位接盘的业主就得不偿失了。

❼ 西安公证处给假购房合同公证 致受害人在纠纷中败

本帖最后由 水晶杯 于 2011-11-11 21:59 编辑 在西安市某些部门登记在册的访客名单中,魏洁的名字排名第一位。在一些人看来,魏洁是一个官司缠身、艰难奔走于申诉之中的“狠人”。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她这样呢?日前,面对记者,魏洁拿出了一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说:“这是假的购房合同公证,西安市司法局已经撤销了。就是这份假购房合同公证,害惨了我。” 2000年5月 购房合同公证交了钱拿不到购房合同 2000年5月 ,魏洁在西安市嘉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长安南路欧风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先后分两次交付了3万元定金和近17万元房款,并于同年6月16日与嘉汇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该公司表示,购房合同公证余下的手续办好后再给魏洁合同。当时,嘉汇置业公司对魏洁承诺,办理30年按揭,余款以按揭形式由嘉汇置业公司在建行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办理贷款手续,以后魏洁每期的房款均交到该公司在建行高新支行的账户上。魏洁认真地履行了缴款义务,她在交了11期10万元的房款后,由于嘉汇置业公司仍不能给她办好按揭手续,甚至连购房合同都拿不到,魏洁终止了分期交款。时至今日,魏洁手中只有两张交款条和分期交在嘉汇置业公司银行账户上的10万元交款收据。 2003年5月 欲追回房款却收到传票 2003年5月 ,就在魏洁准备追回自己已缴的购房款时,她和儿子魏斌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嘉汇置业公司将魏斌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魏斌归还银行贷款。这使魏洁感到十分不解:房子是自己买的,银行按揭是嘉汇置业公司办理的,嘉汇置业公司怎么会告魏斌呢?接到起诉书一看,魏洁大吃一惊:嘉汇置业公司竟然将购房合同的主体更改了,她交付了近20万元所置的房产是以儿子魏斌的名义在建行高新支行进行的抵贷款,购房合同公证魏洁变成了“担保人”。此外,西安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附的购房合同签名是魏洁一人签名,但该所存档的合同却是魏洁、魏斌二人签名,不但时间不符,而且一套合同出现了3种不同的版本…… 2003年5月 假护照揭开了骗局谜团 魏斌说,他从没有见过建行、房产中心和公证处的人,也没刻过私章,根本不可能参与抵贷款购房。那么,有自己签名、盖章的抵借款合同究竟从何而来,魏斌感到莫名其妙。与此同时,更为莫名其妙的是,在魏洁没有提出任何申请的情况下,竟收到一份到马来西亚的假护照。魏洁母子后来才弄清假护照的用意:嘉汇置业公司以假护照谎称魏洁准备出国,到派出所复印了魏斌领取身份证时的凭条,伪造了魏斌的户籍档案及签名,私刻了他名字的印章,然后以他的名义签订了46万元为期5年的假借款合同。紧接着,嘉汇置业公司和高新支行信贷员张天奎串通好,将魏洁已经交了的房款作为归还银行的还款,购房合同公证制造了魏洁归还贷款的假象。就这样,嘉汇置业公司最终骗取了国家贷款46万元和魏洁先后所交房款近30万元,并将46万元的巨债转嫁到了魏洁母子身上。

❽ 西安房屋纠纷请律师多少钱

各地区有抄一定差异,大袭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❾ 西安二手房买卖纠纷问题,业主称自己为及时拿到钱,他自己的借款逾期,想让我加钱作为他的补偿。

1、约定6月30日过户,是书面还是口头?既然有约定,你未能按时到场就属于回违约。至于你答所说已经通知中介,但中介有没有及时联系业主并取得一致意见?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就不存在违约。
2、业主所说其他借款逾期遭受损失要求你补偿属于无理要求,可以置之不理。究其原因有相当大的可能性是因为房价增长很快,业主觉得房子卖亏心理失衡,需要经济补偿的借口。其实可以沟通处理。
3、当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❿ 西安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核心提示:在西安,当您正准备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怎样签这份合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而言,签合同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一、从严审查“五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商的“五证”是最重要的证明材料,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过重中之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将上述材料作为合同附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二、弄清出卖人的义务至关重要 对于出卖人的义务,合同中有多个条款涉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首先认准签约主体,有的开发商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开发商作为出卖人,其最主要的义务就是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并转移其所有权。除此以外,出卖人还负有交付辅助单证的义务。 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交付的商品房符合质量要求的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保证所出卖的房屋的所有权具有合法性的义务;保修义务和忠于预售商品房设计的义务等。 应该说,出卖人的每一项义务都是购房者用口袋中的银子换来的,因此,千万不能忽视。当然,买房应该,不要小看一个合同条款。购房者需要从细节上看端倪,上面的几个方面,是需要购房者在签定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这是用你的银子应该换来的对价。 三、相关口头承诺是否落纸为安 购房者需要注意,是否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合同。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开发商的种种承诺往往又不写入合同,因而不少购房合同纠纷是因此而起。 购房者需要注意,是否将样板房情况在合同中确定。当走进时尚、漂亮的精装样板间,很多购房者都会惊叹于房屋的氛围和装修,放松了很多应该注意的购房问题。结果在购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不小差距。 如果开发商已经事先申明,样板间和实物有一定的差距,最后以实物为准,那么购房者必须做好实际交付的房屋与精装样板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别的心理准备。考虑到样板房可能拆除或结构内容等发生变化,建议购房人将样板房情况以拍照、录象等证据形式固定。 有房有地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为了子孙后代丰衣足食,买房置业也就成为每个老百姓的梦想。签购房合同是买房的必经程序,怎么签购房合同,注意什么?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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