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购房合同
1. 怎么查购房合同真假
政府对购房合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所以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提供身份证和合同编号就可以查询得到合同有没有备案,有办案的就是真的,反之为假。
2. 如何弄假的购房合同 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购买这种房子实际上就是你与房主对交易房屋进行改名的过程。改名后程序和直接从开发商手中买房的程序一样。如果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如果您夫妻是第一次买房的话,公积金贷款可以首付20%
3. 假购房合同办学籍能通过吗
不能,还要户口本。
4. 伪造购房合同贷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伪造购房合同进行贷款,应当定性为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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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诈骗案例:
人民网青岛5月24日电山东省首起利用伪造购房合同文本及证明诈骗银行零首付住房贷款案,日前在青岛告破。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被诈骗的383.49万元贷款已由公安机关如数追回。
4月22日晚5时许,青岛市北公安分局保卫科接到某房地产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已购房人刘健以银行划拨贷款超出购房款为由,个人提取银行贷款228万余元人民币,其行为十分可疑。接报后,市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连夜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今年2月间,刘健(男,26岁,某运输公司工人)伙同张云波(男,29岁,青岛市无业人员),以刘健弟弟的名义,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价值154万余元人民币的商业网点房屋合同后,获取了这家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及图章等模式。
随后又以他人名义,私刻房地产公司印章伪造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然后,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在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共计383万余元。当银行如数将款划入房地产公司后,刘健以超付了购房款为由,向房地产公司领取了228余万元的退还款。
4月23日下午,民警将刘健抓获,刘对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25日上午,民警将为刘健私刻公章的犯罪嫌疑人徐年根抓获。5月9日,慑于“严打”声威,张云波与其妻姜某投案自首。5月21日诈骗犯罪嫌疑人刘健、徐年根被警方依法逮捕。
5. 怎么制作假购房合同,会犯法坐牢吗
当然,这构成合同诈骗啊,特别是购房合同,数额肯定够起刑点了,查出来就是犯罪。
6. 我想做本假购房合同能做吗
购房合同很容易做,但也很容易识破。
7. 签订假的购房合同
呃...你要是和开发商熟到能签假的合同还给什么钱啊.....
不过不推荐使用这种方法,合同虽假但开发商一样要做帐
正常签定购房合同一般是要结清房款(或首付款)的
8. 假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被发现有什么后果
一旦发复现骗提行为,制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按规定追回骗提套取的资金。同时,取消职工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此外,骗提行为也会影响职工诚信,职工今后在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时,将会遭遇“门槛”。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