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追偿权纠纷
❶ 最高人民法院新案由有没有追偿权
您好,案由中并没有单独命名为“追偿权”的案由。具体内容可参照《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3年修订)》。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摘录部分)
十、合同纠纷
89、借款合同纠纷:(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企业借贷纠纷;(4)民间借贷纠纷;(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120、服务合同纠纷:(1)电信服务合同纠纷;(2)邮寄服务合同纠纷;(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5)旅游合同纠纷;(6)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7)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纠纷;(8)旅店服务合同纠纷;(9)财会服务合同纠纷;(10)餐饮服务合同纠纷;(11)娱乐服务合同纠纷;(12)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1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14)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6)家政服务合同纠纷;(17)庆典服务合同纠纷;(18)殡葬服务合同纠纷;(19)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20)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21)保安服务合同纠纷;(2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121、演出合同纠纷;122、劳务合同纠纷;123、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124、广告合同纠纷;125、展览合同纠纷;126、追偿权纠纷;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❷ 民事案件中追偿权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行使之内前仅仅是一种可能容,只有在专属于有追偿权的人主张的时候才产生实体的法律意义,因而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这种权利基于一定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专属于一定的民事主体。
借贷关系实际上是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
追偿权在实现之前存在不确定性,而债权(借贷)具有确定性与明确性。
❸ 追偿权直接立案执行适用何案由,是原案案由还是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
❹ 什么是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神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专
担保责任追偿权,属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根据《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理论上将保证人的这种权利称之为保证人追偿权,《担保法》的这一规定是明确赋予保证人的。至于物上保证人也同样享有追偿权,《担保法》第57条规定了第三人作抵押人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第三人作出质人时的情况。另外,担保法司法解释特别规定将保证人的追偿权同样赋子承担了过错赔偿责任的尤效担保的担保人,开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因此,担保人的追偿权成为保证人、物上保证人以及无效担保人均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
❺ 共同侵权行为人在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其行使追偿权向法院起诉的案由是什么急
应定追偿权纠纷。《担保法》第31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9条,都规定了在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对其他连带责任人享有追偿权。也就是说追偿权在法律上是有相应的规定的,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在承担义务后,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权利。本案的性质其实就是赵某在承担责任后行使追偿权,所以该案应定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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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追偿权纠纷”
法院认定民间借贷一般看三个证据: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需要说明现金的来源)以及收条。如果借款是转账的话,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交转账凭证,如果是现金交付的话需要对现金的交付的具体情形以及现金的来源组成做一个说明。法院在综合各项证据的基础上作判定。
❼ 保证合同纠纷与追偿权纠纷有什么不同
保证合同纠纷是因 保证合同履行、解释、变更、解除等由争议而产生的纠纷。
追偿权纠纷 是对追偿权的 成立、行使 等存在争议而产生的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