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
『壹』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一般应该在怎么写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出的补偿或者分担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对医疗损害人身赔偿之债的处分,消灭了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医方清偿债务而消灭的是实体请求权,而程序请求权并不消灭,患者及其家属仍有医疗损害人身赔偿请求权的程序请求权。所以,医患双方在履行了私了协议后,是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的。如患者一方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查明医疗损害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因医方清偿债务而消灭的事实,则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经过审理,发现该"私了协议"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情形时,该协议无效或被撤销,进而可以认定患者的医疗损害人身赔偿实体请求权并未消灭,患者可以依据该实体请求权获得相应的赔偿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该协议属于可变更的情形,则医患双方可以变更部分条款,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此后,患者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另行向人民法院主张医疗损害人身赔偿。
『贰』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院方应盖什么章
国家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有标准的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