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交通费
㈠ 交通事故中 家里人误工费法院支持吗
除当事人有误工费,其他人都没有,法律不支持。
因为车辆都有交强险,有的还有商业险,所以,都是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肇事者赔偿。
受害人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一般是由家人陪护,可以要求对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但家人就不能再要求赔偿误工费了。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㈡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第三方侵权,误工费如何赔
提供收入证明,要求肇事者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专费根据受害人属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㈢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谁可请求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受害人因侵权致残或死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轻微损伤的受害人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
2、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侵权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四种。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存在过错为适用要件的。因此,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应以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为界限。
如果侵权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就存在过错或其过错行为起主要作用,而受害人纯属于被侵权人。因此,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依法可请求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侵权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本身也是侵权人,依法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因此,受害人就不能请求对方承担精神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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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按侵权伤害定残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拍照、记录、调查等收集证据,以确定划分事故的责任。
二、根据伤情的轻重,本次事故中双方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调解、协商赔偿事谊,交警没有强制执行让对方赔偿的权利,也没有无限制的强制扣车让对方索赔的权利,最多扣车20天。
三、如果在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肇事双方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要有一个过程,如果伤者病情稳定,功能不再有变化,只要司法鉴定部门对伤者出具伤残鉴定后,就可以进行赔偿了,如果病情不稳定、功能变化有可能好、也可坏,伤残鉴定就不能出具,法院自然也就不能进行判决了。
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㈤ 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是侵权方的当事人承担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用是由侵权方的当事人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5)侵权交通费扩展阅读
无证网约车被撞索赔,法院不支持停运损失:
来京务工人员王先生前年辞职,做起了专职网约车司机。在载客运营途中,由于遭遇李先生驾驶的车辆追尾撞击,他的车辆损坏。此次事故经交通队认定,李先生所驾车辆负全部责任。
事后,李先生承担了王先生的全部修车费,但王先生认为其因车辆修理的5天期间无法正常运营载客,损失了营运收入,所以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停运损失3000元。
在庭审中,李先生则提出王先生驾驶的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停运损失”只有“依法运营”的车辆才可以获赔。根据《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营运需具有网约车运输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该细则同时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办理相关手续、证件。
而此案中过渡期已满,王先生所驾车辆的性质仍系非营运车辆,也没有网约车运输证,并且王先生本人也不具备细则中规定的本市网约车驾驶员条件。最后,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全部诉求。
㈥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的误工费是由侵权人赔偿还是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
误工费由来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源。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误误工收入损失属交强险责任范围,如果能提供因被撞而发生的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收入的减少,所以其误工费应该保险公司赔偿。
㈦ 请问专家律师,民事侵权案上诉改判后,上诉人所发生的交通费有谁承担xiexie !
这种情况下,交通费用不能认定为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原则上由你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