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明细
A. 清单计价 与合同形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采用单价合同,但在实际清单计价的工程中不能一味内强调使用“单价容合同”这一单一合同计价类型,应从如何激励承包商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角度设计合同类型。工程合同计价类型的选择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项目的明确程度、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要求以及外部环境因素等,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可分为以下三种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这类合同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这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用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明确程度、竞争情况、复杂程度、规模和工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施工合同类型
B. 清单计价与合同形式是什么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采用单价合同,但在实际清单计价的工程中不能一味强调使用“单价合同”这一单一合同计价类型,应从如何激励承包商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角度设计合同类型。工程合同计价类型的选择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项目的明确程度、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要求以及外部环境因素等,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可分为以下三种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这类合同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这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用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明确程度、竞争情况、复杂程度、规模和工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施工合同类型
C. 合同中一定要有费用构成明细吗
不一定,要结合具体的业务,如果没有明细的话,可以先约定标准,后期再以其他方式确认总额或者明细账。
D.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合同类型是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合同类型是单价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专计价规范》(属GB 50500-201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的合同类型是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E. 合同明细表是正式文本还是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F. 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合同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都是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基础。
在合同管理中,提供了对合同工程量清单多种形式的查询。
(1)可以方便地查询到各工程部位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在左边清单树中选中一个工程部位,右边界面就列出了该部位的工程量清单,在下方汇总出了该部位的工程造价,如图2-19。
图2-19 工程量清单
(2)可以查询到每条清单的合同数量、合同单价、合同金额、变更后数量、变更后单价、变更后金额、变更增减数量、变更增减金额、累计计量数量、累计计量金额等,如图2-20。
图2-20 工程量清单统计
(3)可以查询到一条清单的工程数量由合同段中哪些部位组成,也可以查询到一个部位的工程量清单组成,如图2-21、图2-22。
图2-21 查询一个部位的工程量清单组成
图2-22 查询每条清单的数量由哪些部位组成
G. 发票明细和合同明细不一致有影响吗
不可以。
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他要反映这个事实,发票的开具是受发票管理办法约束的。同一购销事实就应一致,否则必受其一法律处罚。
客户方与你公司签订的不是购销合同,客户方与收票单位签订了代购代销合同。才可以开。而你公司上述事实与之不符,就不能开。
H. 合同如果附产品清单的话要怎么写
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I. 清单计价与合同形式是什么
清单计价,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回编制标底及答双方签订合同价款,工程竣工结算等活动,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J. 一个合同分两张发票开时,明细清单怎么开
根据复你介绍的情况,我的制建议还是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比较合理(而且在税率降低后,对发票使用更严格要求了),即使用税控盘版软件的纳税人在发票商品项目比较多,一张发票面填写不下时,可以开具带清单的发票。
开具方法是:进入开票界面,首先点击清单按钮,建立清单的商品项目,建立完成后点击左侧保存,自动返回到发票界面。输入购货单位信息,点击打印,打印出发票信息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查询,查找到本张发票,点击查看原票,点击清单,显示清单信息后,点击打印即可。清单和发票都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这样就避免了开两份发票、又不能恰好按预付款分开清单的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