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回购协议
❶ 签订售后回购协议会计分录怎么编写
一、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在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二、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其实质是一项融资交易,在销售商品时一般不应确认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应作的账务处理如下:(假设库存商品成本为800万元)
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70万
贷:库存商品8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万(1400*0.17)
其他应付款 200万
假定对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售后回购期间内采用直线法按月计提利息费用,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1400-1000)/5=80万元
1月计提利息费用时的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80万
贷:其他应付款80万
其他月计提利息费用的账务处理同上.
购回商品时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8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税税(进项税额)238万(1400*0.17)
其他应付款600万(200+5*80)
贷:银行存款1638万
❷ 差额回购是什么意思
动产融资的一种操作模式,即当回笼款不足时,生产商无条件想银行支付差额。
❸ 差额补足和回购哪个效力更强
“差额回购”主要是复为制经销商融资,将经销商与上下游企业的利益进行捆绑,利用产品组合构造封闭的授信环境,为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也有效地控制了贷款的风险。 “差额回购”所适用的条件是,上游生产商具有良好的资质,同时在“差额回购”的过程...3755
❹ 信托条款中的差额补足和回购哪个效力更强
1 引言
由于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农业效益比较低下以及农民进城务工增多等原因,土地抛荒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而抛荒会危及粮食生产安全和造成社会紧缺的耕地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土地信托顺势而生,同时,土地信托也激活了农地流转。因此,土地流转信托作为土地流转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必然需求,也是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的必经之路。
自从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国内第一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以来,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如雨后春笋,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本文在此基础上,来分析和探讨我国土地流转信托的模式和面临的风险问题,这对于今后我国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
2 土地流转信托的基本原理
所谓的土地信托,就是在公有制为基础的前提下,利用信托共有制多层产权结构的特点,将土地分解为价值资产和实体资产,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受益权和经营权进一步分开,农民享有受益权和最终处置权,而信托公司则享有经营权,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就目前国内市场上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发行的两单产品来看,土地流转信托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一种财产权利的信托。
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信托法》中禁止和限制流通的信托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成为信托财产。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集体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可以将信托模式列入到"其他方式"中,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信托模式流转符合有关规定。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符合土地公有制以及禁止土地所有权流转的规定。
3 土地流转信托的现有模式分析
3.1 美国模式
美国土地信托模式是开发者(委托人)购买一块生地,再将该土地所有权信托给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受托人发行土地信托受益凭证,而由委托人销售该受益凭证给市场上的投资人,受益凭证代表对信托财产(土地所有权)的受益权,销售受益凭证所得资金用来改良土地,然后将土地出租给由该开发者组成的公司。受托人收取租金,承担给受益凭证持有人固定报酬的义务,并将剩余租金用来买回受益凭证。
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通过资金的"集合",解决了开发土地尤其是生地所需的巨额资金;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土地产业的机会,同时也降低了个体投资风险;投资人所拥有的受益凭证可以流动,具有较强的变现性。
3.2 日本模式
1984年,日本开展了对有效利用土地起积极作用的土地信托[3]。1986年,《国有财产法》、《地方自治法》的修改以及同年《税法》的实施,大大加速了土地信托的发展。日本的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信托给受托人(信托银行),并从受托人治理和使用该土地的收益中获取信托红利。土地信托包括出售型和租赁型,前者指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信托业者出售,受托人将出售所得,在扣除受托人的报酬及其他手续费用后,交付给委托人;后者指受托人无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期间信托业者应定期给付委托人信托收益,信托终了时,委托人仍保有原土地的所有权。
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替代性,即通过土地信托方式解决了土地所有者具有土地开发的积极性但无能力开发的现象;稳定性,即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信托给信托银行,在信托期内如租赁信托可获取稳定的信托红利;高效性与多样性,即吸取民间土地信托制度能够高效配置利用土地的特点,使国有土地的治理与处置手段多样化。
3.3 国内模式
3.3.1 国内土地流转信托业务总结
1、农村土地流转信托
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宿州埇桥区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国内第一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 。
2013年11月7日,北京信托在江苏无锡推出土地流转信托"北京信托.无锡阳山镇桃园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这是国内成立的第二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
随后,又有一些新的土地流转信托计划陆续成立。2013年12月20日,中信信托在山东省青州市成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计划,项目一期流转何官镇南小王村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850亩土地。2014年1月23日,中信信托在贵州省开阳县成立土地流转信托计划,首期合作开展1000亩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2014年2月24日,中信信托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成立土地流转信托计划,标志着马鞍山市首单2.66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计划项目即将落地。2014年3月7日,中信信托与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龙感湖土地信托化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龙感湖土地信托化改革试验区拟划定面积100平方公里,此次的土地流转信托面积达6万亩,信托时间为10年。2014年4月1日,中信信托与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就济源地区规划面积约20000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农业发展新路径,农业产业升级新理念。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中信信托已在安徽、山东、贵州、河南等地推出了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现正在与广东惠州、吉林、云南、贵州等地接洽合作事项,今后还将继续在河北、内蒙古、新疆、吉林和四川等省份进行推广。
在北京信托第一单土地流转项目后仅一周有余,北京信托在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又成立了"北京信托·金色田野土地信托1-5号五只土地信托",受托土地规模达9928.46亩。2014年2月27日,北京信托在密云县穆家峪镇签约成立"北京信托·金色田野2014008号土地信托(密云水漳村)" 项目,受托管理土地规模约1700亩。
中建投信托作为第三家正式开展土地流转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近日(2014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建投信托与江苏省镇江新区丁岗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浙江森禾种业签署三方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建投信托首单土地流转信托--"中建投·镇江新区·森禾一期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正式落地。此次土地流转信托计划涉及175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具体交易结构是: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合作社,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成合作社股份,再由合作社将集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给丁岗镇政府成立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该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将其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设立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委托给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作为受托人将上述农地经营权出租给镇江森禾花卉园艺有限公司用于花卉种植。
兴业信托是第四家正式开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与河南省新乡市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兴业信托此项土地流转信托项目落地在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镇。兴业信托一手托两家,一方面代表农户利益,一方面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发展。该项目合作方大豫大美现代农业公司是一家集高效农业种植、生态观光度假旅游、家庭示范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开发公司。此次流转流转总规模为1000亩,首期流转300亩土地用于开发特色果园,并已完成土地流转和租赁等工作。消费者可通过"果树认养"和"农场认养"获得休闲农业的消费权。兴业信托与大豫大美将根据企业发展,采取多种金融服务方式合作,打造安全、绿色的农业产业链。
另外,据《财经》媒体不完全统计,除上述四家信托公司之外,目前安信信托、中融信托、中粮信托、国元信托、上海信托、华宝信托、平安信托等诸多信托公司,均已开始针对土地信托进行研究准备和实地调研,并将会积极推动相关项目的开展。
2、新型城镇化建设
作为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的延伸,中信信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5]。2014年5月13日,中信信托与四川宜宾市政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合作,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长期建设。2014年6月5日,中信信托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中信信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又一重大探索。根据协议,双方将密切合作,整合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民众生活质量,全面推进成都市武侯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双方将重点引进现代化金融服务、打造总部经济、发展能源与机电贸易、推动信息技术研发、促进文化旅游投资等。中信信托致力于成为"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多种金融功能的集成者",将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全方位支持地方建设。
本文分别以中信信托成立的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和北京信托成立的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无锡阳山镇桃园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作为案例,来进行后续的模式分析和风险研究。
3.3.2 中信信托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产品模式分析
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宿州埇桥区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国内第一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此项目期限为12年,信托收益权采用结构化设计,涉及流转的土地面积达5400亩。流转后的土地拟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由安徽帝元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帝元)作为服务商提供服务。
参与到信托计划的农民收益分为三部分:常规收益以每年每亩1000斤国标三等小麦价钱计算(不低于1000元);浮动收益为信托公司与合作方对土地整理、运作后,土地增值净收益的70%;农民作为产业工人的打工收入。
❺ 差额回购的保证金问题
“差额回购”主要是为经销商融资,将经销商与上下游企业的利益进行捆绑,利用产品组合构造封闭的授信环境,为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也有效地控制了贷款的风险。
“差额回购”所适用的条件是,上游生产商具有良好的资质,同时在“差额回购”的过程中,生产商愿意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也就是差额回购责任。
你讲述的不清不楚的,我给你一个案例,你自己理解一下吧
A公司是一家家纺产品的经销商,向B公司采购一笔金额较大的家纺产品。B公司要求A公司预先支付一定的货款,以保证原料的采购资金,不过由于能够预收货款,可以做到以销定产,B公司也愿意承担差额回购责任。
银行的解决方案是,在A公司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A、B两家公司同时与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因此,A公司在向银行存入一定的保证金后,银行可以按照一定的敞口比例为其开立票据,支付给供应商B公司,B公司在收到票款后就将按照合同进行备货。
同时,为了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银行对于“差额回购”也设有具体的要求。如A公司在获得资金后,需要打入银行作为追加保证金,用以提取B公司的货物。银行将根据A公司所交存的保证金比例为其签发提货通知单,B公司需要凭银行的提货通知单为A公司发货。因此,银行从货物源头上控制了贷款的风险。
而如果票款到期后,A公司没有能够存入足额的保证金,B公司则需要对没有提完的部分货物进行回购,同时把票面金额与所提货物之间的差额款项退还到银行。
❻ 什么是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证券。在发达国家,只要资金提供者接受,任何资产都可以回购。而我国回购协议市场交易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回购交易等。
由于回购交易双方都有风险,因此交易通常是在高度受信任的机构之间进行,而且通常是短期的。为防止其他风险,协议可以规定在所提供的资金数额与所提供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间保留一定的差额。
回购协议有两种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一是证券的买卖和回购使用相同的价格。协议期满时,按约定的收益率支付本金以外的费用;另一种是回购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而不同的是即时融资提供者的合理回报率。
(6)差额回购协议扩展阅读:
回购协议的特点:
1、资本收益和流动性的结合增加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供资安排,自由与借款人签订"次日"或"连续合同"回购协议,以增加资金的回报,但条件是资金可随时为其他目的收回。
2、提高了长期债券的流动性,避免了证券持有人因出售长期资产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3、有强大的安全。回购协议的一般条款较短,并有100%债券作为抵押,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及时提取资金,以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4、长期回购协议可用于套利。如果银行以较低的利率通过回购协议获得资金,然后以较高的利率放贷,则可以获得利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回购协议
❼ 差额回购通俗的理解 是针对哪方的协议 最好能举个例子帮我 我比较笨 专业的东西理解不来
这个主要是在银行的协助下,用于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的货物买卖、销售。
具体为:
1、银行调查生产商和经销商,给以授信(就像信用卡先用后还);
2、经销商根据银行规定,开立账户并交纳保证金,
3、银行根据三方协议,给经销商开立银行承兑的汇票,有时经过经销商有时直接将汇票交给生产商;
4、同时银行根据销售商交纳的保证金,给销售商签发、开具同意经销商到生产商处提取相应货物的《提货通知单》
5、生产商根据银行提供的《提货通知单》内容,向经销商出货,由经销商进行销售;
6、经销商将销售款存入经销商保证金账户,同时银行继续依照保证金账户金额,继续向经销商开具由银行承兑的汇票和《提货通知单》‘
7、票据到期银行用经销商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账户的款项,偿还到期的票据(这时银行先前开具的票据可能在任何人手里,比如生产商用汇票买配件,配件商用于买原料,期间转手n次)
8、票据到期时,经销商账户主要是回笼货款不足以清偿票据的,由生产商无条件向银行支付,未提货、未销售部分的差额。
比如汽车销售,经销商生产商和银行签订协议,经销商根据银行规定开立账户缴入保证金,银行给销售商开具承兑汇票和《提货通知单》,生产商根据银行开具的单据给销售商发十台车,让他去卖,期间销售商卖出三台将货款存入银行账户,同时要求银行继续开汇票和提货单,银行根据保证金数额开具三台车汇票和提货单,如此循环。
到某一日,银行开具的第一张汇票到期,另外一家银行要求这家银行承兑,此时经销商保证金账户存款只有汇票金额的80%(八台车的钱),同时银行还开出了一张八台台车的提货单未提货,经销商处还有两台未卖的车,这时,生产商就应该无条件的向银行支付,第一张到期汇票中另外20%的款项(没有卖出去的两台车的钱)。
之后生产商继续发货、经销商继续卖车回款给银行,银行继续开票、承兑到期汇票,........
差额回购就是这样循环往复。
❽ 回购协议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是什么
回购协议是指商业银行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版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权,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协议期满时,再以即时可用资金作相反交易。
回购协议从即时资金供给者的角度来看又称为“反回购协议”。
我国的回购协议则严格限制于国债、证券。
回购协议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证券的卖出与购回采用相同的价格,协议到期时以约定的收益率在本金外再支付费用;另一种是购回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其差额就是即时资金提供者的合理收益率。
商业银行通过回购协议而融通到的资金可以不提缴存款准备金,从而有利于降低借款的实际成本;同时,与其他借款相比,回购协议又是一种最容易确定和控制期限的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