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欠款
㈠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有什么区别
劳务纠纷和劳动纠纷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5、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企业对职工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有进行奖惩的单方权力。用人单位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或未设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或依相应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尽到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规章制度将和劳动合同一起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6、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㈡ 劳务纠纷如何解决
首先对贵企业解决纠纷的态度赞一下,可以看出贵企业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司,不似一些无良的企业,违法侵害员工利益还百般抵赖。
一、工资赔偿的标准是以员工每月综合工资的标准计算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贵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从该员工入职满一个月起,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可按公司每月的支付其工资的标准,进行差额补偿;
2、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做带通知金,此项按员工离职时最后一个月工资支付(满勤计算);
3、根据该员工于公司工作的期限,贵公司还应给予员工辞退补偿,工作满半年不足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半年支付半个月,此项同样按员工离职时最后一个月工资支付(满勤计算);
二、公司需书面通知辞退,做好通知备忘录,将上述公司的赔偿详细列明。并限定员工于公司要求的期限内交接工作,逾期员工既未提出仲裁,又未办理交接,可视员工自动离职,放弃相关权利(代通知金和辞退补偿部分),同时公司可追究员工离职未做交接的相关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上述处理方案,需确保通知该员工,并做好相关已通知的备忘录。
㈢ 劳务纠纷问题
劳务纠纷问题只能是找劳动局帮你解决
㈣ 劳务纠纷与工资纠纷的区别
1、范围不同
工资纠纷是劳务纠纷的一种,劳务纠纷还包括工伤,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医保、失业、生育、养老),劳动合同等纠纷。
2、矛盾不同
工资纠纷时因工资引发双方的矛盾,而劳务纠纷不一定是工资引发的矛盾,也可能是工伤引起的,经济补贴引起的,保险引起的,纠纷矛盾点不同。
(4)劳务纠纷欠款扩展阅读
解决劳务纠纷,一般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劳资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上诉到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务争议
㈤ 劳务纠纷赔偿
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非因员工过错责任无故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可主张赔偿
㈥ 劳务纠纷工人工资一事
大包这个人是抄否有责任支付工人工资。
你是小分包,小工头而已。
大包方拿不到工程款,你自然也拿不到分包款。
你拿不到分包款,无法再分给随行工人是显而易见的,可以理解。
当时迫于无奈打了一个工资欠条,说明你这个人还是很负责任的,担保方的大包也还算是仗义的。
如果你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或肯本没有能力支付,工人可以持工资欠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你不具备偿还能力,担保方也就是大包有责任支付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