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货贸协议是什么
❶ 什么是贷贸协定
贸易协定来(Trade Agreement),是指两个国自家或几个国家之间调整他们相互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其特点是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得比较具体,有效期一般较短,签订的程序也较简单,一般只须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
主要内容
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有: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
2.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进出口贸易额;
3.作价原则和使用货币的规定;
4.支付和清算办法的规定;
5.优惠关税的规定;其他事项的规定。
贸易协定的特点
贸易协定的特点是,与贸易条约相比,所涉及的面比较窄,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往往规定得比较具体,有效期较短,签订程序也较简单,一般只需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
❷ 服贸协议到底是什么
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双方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第一,为两岸之间最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下放审批权限及为市场准入提供便利等等。《协议》还规定双方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市场开放展开磋商。这些都为两岸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
第二,有助于加速两岸服务业融合、互补,共同提升两岸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台湾,2012年服务业占其GDP的比重约72%,就业人口比重也长期保持近60%,是台湾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在大陆,2012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45%,“十二五”规划已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相互开放市场,大陆拥有广阔的市场资源,台湾拥有先进的服务管理水平,两岸服务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优势互补、共享商机,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是一件互利双赢的好事。
第三,有助于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从ECFA早期收获实施情况判断,《协议》不仅有利于两岸业者受益,也有助于民众享受更多便利优质的服务。ECFA早期收获优惠措施仅涉及20个服务行业,但自2010年10月实施以来,台湾已有226家企业或机构受惠,大陆也有82个赴台投资案件获得批准。《协议》将在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开放市场,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大程度的优惠和便利,无疑将进一步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5]
❸ 什么是台湾的服贸协定
-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
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
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
、
和
(以下简称
)。
第三条从事
,应当遵守法律、
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
和
。
第四条
是
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
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
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
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
,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
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
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
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
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
。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
或者澳门
登记注册的
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
或者澳门
、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
、澳门
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
或者
的商品,以及许可证、
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
的规定,按照
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
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
,提交中国的
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
,事后又未达成书面
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
部、
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
的规定执行。
❹ 台湾服贸协议大致什么内容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海峡两岸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以下简称对台贸易)。
第三条从事对台贸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对台贸易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贸易合同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原产地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原产地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中性包装。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转口、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联合经营或者总量控制的商品,以及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优惠税率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执行。
❺ 为什么要签服贸协议
由于《两岸服贸协议》原文很长,我只是简单地把主要内容介绍一下,让大家看看这个贸易不平等协议签署之后,海峡两岸谁才是真正的受宜者。《服贸》全文共4章24条及2项附件,台湾承诺对大陆开放64项,大陆承诺对台开放80项,主要包括: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及体育、运输、金融等行业,这次大陆对台开放高于此前对WTO承诺的水准,一次性出价,涵盖行业类别之多、开放力度之大,用大陆海协会会长陈德铭的话:“在大陆已签署的类似协议中,前所未有”。
下面我具体来分析一下,台湾从中收获了什么、又付出了什么,而我们得到了什么、付出了什么。我不知道各位看看上面那些主要开放项类,你能知道哪些是我们的强项,哪些又是台湾的强项。简单用商业、通讯、健康、娱乐文化和金融等项的对等开放来分析。
商业:大陆市场广大,台湾市场非常狭小,从商业运营来说,台湾起步早优势不小,在市场推广、营销方面相对要成熟,所以这种对等“开放”连250都知道就是白送台湾的见面礼。以服装、鞋袜、文具、礼品、食品类为例,如果放在标准的国际贸易谈判中,中国绝不会如此让步,一定要求对方在其它领域做出相应的补偿,否则这就会造成双方贸易不平衡,直接喊“卡”。
通讯:台湾在这方面并不弱,参照我们与韩国的TPP谈判条件,双方对等开放的领域达90%以上,华为、中兴、联想的通讯设备、pc产品与三星、LG的智能家电、数码产品基本达成双向贸易平衡,韩国还必须开放包括电子配件及部件的进口等,国际贸易谈判就是这种锱铢必较、轻重权衡的过程。可是台湾对大陆开放的通讯业就设置了诸多障碍,比如陆资不得参股台湾电讯企业、陆企入台人数限制管理等等,这完全是不平等贸易的范本。
建筑、环境、运输、分销:台湾在建筑设计、环境规划方面比大陆强,而大陆只在建筑施工上占有优势,至于运输,台湾的运输业其实已非常发达,可发展的空间不大,相比大陆,这种买卖是只赚不赔,而产品分销一项台湾可谓大占便宜,大陆输台商品种类受到相应限制,而台湾商品的强项则尽括囊其中,对等放开分销孰利孰害,二傻子都会算。
健康、旅游、娱乐文化及体育、运输、金融:台湾的医疗技术不弱,甚至在某些领域超过大陆,对等放开医疗健康项目,一个是饱和的市场,一个是未完全开发的巨大市场,谁都不是傻子吧?娱乐文化,这些年我们在电影电视上看到的台湾艺人和制作团队少吗?相反,大陆能够赴台的艺人及制作团队有谁?对等开放谁占便宜还用问吗?说到旅游,将近一千万的陆客(每年还在以20%递增)对比一两百万的台客,操,我都不好意思算了。金融就更不在话下了,台湾的金融业不说最发达,至少相较大陆也还算发达吧?台湾的金融对陆开放还预留了后手,涉台银行金额、产品种类、赴台人员的限制,而大陆则反而需雇用更多的台藉金融人员,包括发行金融产品在内,两边的不对等就更为明显。
80:64,台湾真正受损的只是美容美发业、中药业、商品零售业等少数几项,而大陆受损的则更多更广。难怪林中森、王郁崎一签完《服贸协议》,马上乐得屁颠屁颠地回去交差复命,巴巴地等着台湾朝野的封赏和慰劳,孰料事与愿违,本来挺美个事,却反引来绿毛龟、浅蓝泛绿阵营的一片指责和谩骂。马英九、王郁崎、江宜桦,面对那群猪一样的队友,哥几个冤不冤啊!大陆每年900亿美元(你们尊称为美金)的贸易顺差白贴过去,我们冤不冤啊!
俗话说:得了便宜还卖乖,说的就是台湾那群绿毛龟儿王八蛋。民进党大佬沈富雄居然厚颜无耻地面对电视媒体说:中国啊,你要对台湾更好点,知道吗?民进党主席苏贞昌甚至更嚣张露骨:我们之所以反对《服贸》,就是要让国民党能从中国捞更多的好处。操!这是什么逻辑?以时下的国际经济形势,到底是谁需要谁,绿毛龟儿们有没有搞清楚状况?韩国早就虎视眈眈,力求今年一举签下《中韩自贸协议》,台湾与韩国的产品重合度高达80%以上,到底是谁玩谁?
❻ 什么是服贸协议
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双方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第一,为两岸之间最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下放审批权限及为市场准入提供便利等等。《协议》还规定双方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市场开放展开磋商。这些都为两岸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
第二,有助于加速两岸服务业融合、互补,共同提升两岸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台湾,2012年服务业占其GDP的比重约72%,就业人口比重也长期保持近60%,是台湾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在大陆,2012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45%,“十二五”规划已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相互开放市场,大陆拥有广阔的市场资源,台湾拥有先进的服务管理水平,两岸服务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优势互补、共享商机,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是一件互利双赢的好事。
第三,有助于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从ECFA早期收获实施情况判断,《协议》不仅有利于两岸业者受益,也有助于民众享受更多便利优质的服务。ECFA早期收获优惠措施仅涉及20个服务行业,但自2010年10月实施以来,台湾已有226家企业或机构受惠,大陆也有82个赴台投资案件获得批准。《协议》将在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开放市场,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大程度的优惠和便利,无疑将进一步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❼ 服贸协议是什么内容
你好,楼主: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海峡两岸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以下简称对台贸易)。
第三条从事对台贸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对台贸易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贸易合同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原产地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原产地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中性包装。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转口、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联合经营或者总量控制的商品,以及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优惠税率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执行。
❽ 服贸协定是什么
服贸协定是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简称,用来协调两岸的服务、贸易交易
主要有14条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海峡两岸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以下简称对台贸易)。
第三条从事对台贸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对台贸易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贸易合同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原产地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原产地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中性包装。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转口、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联合经营或者总量控制的商品,以及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优惠税率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执行。
❾ 服贸协议的意思是什么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是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专商所签协议之一,一式四份,属双方各执两份。文本长达48页,正文分为四章、24条,有2个附件,分别为《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
协议规定了两岸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双方的权利义务,未来合作发展方向及相关工作机制等内容。协议明确了两岸服务市场开放清单,在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的市场开放措施。大陆对台开放共80条,台湾对大陆开放共64条,双方市场开放涉及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运输、金融等行业。
双方同意由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服务贸易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本协议及与服务贸易相关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自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系,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指定其他单位负责联络。服务贸易工作小组可视需要设立工作机制,处理本协议及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特定事项。
协议还明订,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协议附件一所列内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