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判,赔偿多少,要不要坐牢
一般侵权行为的后果
根据《民法通则》,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回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答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法: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贰』 民事侵权行为向中央什么部门举报
可以先和学校及教育局沟通,沟通无果可以起诉
但你要有学校方面存在过错的证明,比如学校行为让孩子得病的,或者学校存在救治不及时或拖延的。
如果没有上述原因个人感觉起诉也没意义,找纪委监察委人家也是以事实说话,并且你又没起诉,合法途径还没走完,直接举报被驳回的可能性比较大。
『叁』 民事侵权行为能判刑吗
既然是民事侵权行为,那么也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如果侵权行为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那么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肆』 什么是民事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内的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容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①侵权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是道义责任;
②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不是刑事、行政责任;
③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财产责任;
④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
『伍』 民事侵权行为主体为公务员怎么处理
1、国家公务员侵权行为,在习惯上称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或者国家赔偿责任,是《民法通则》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
2、确定国家机关侵权的责任主体,包抱:一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责任承担。两面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实际上就是共同侵权责任,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授权组织的责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由被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三是受委托组织或者个人的责任。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四是赔偿义务机关撤销的责任。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应当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承担侵权责任。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应当由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承担侵权责任。
『陆』 什么是民事侵权
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行为。
民事侵权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不利益。这种不利益是指一切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所遭受的不良状态和不良后果。
3、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 有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柒』 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的民事法律就是为了保护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其他个人会行为主体损害而影响自身的合法利益进行设立的。那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不利益。这种不利益是指一切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所遭受的不良状态和不良后果。
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直接损害又称积极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实际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又称消极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人身的损害包括对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损害,而且对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生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二、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三、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结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
根据法律对行为人要求的注意程度不同,过失又分为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一般过失是指行为人没有违反法律对一般人的注意程度的要求,但没有达成法律对具有特定身份人的较高要求。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达到法律对他的较高要求,甚至连法律对普通人的一般要求也未达到。
在侵权行为中,一般而言,对过错程度的划分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也不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大小,因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的范围由损害的结果决定,不会因其过错较轻而减轻其赔偿。
这类法律规定是指对被害人形成了被害事实,犯罪人的相应犯罪结果在我国的规定中有过错的一种表现。我国认定这类犯罪对于当事人的犯罪结果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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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民事侵权法律关系案例
1、该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权利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李某和刘某两人均是主体,刘某享有索赔权,李某负有赔偿义务;客体是人身权和财产权,即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的说是刘某的身体权、健康权以及刘某因伤就医的财产损失;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义务关系,即刘某享有向李某索赔的权利和李某负有向刘某赔偿的义务,此为法律关系的内容。
2、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受害人故意的,饲养人免责,如果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饲养人可减轻责任,若受害人存在一般过失的,饲养人不免除责任,即刘某需要对该案中的侵权行为发生事实、侵权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点承担举证责任即可,无须证明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饲养人想免责,必须就受害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