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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发别人照片侵权吗

发布时间: 2021-01-20 02:27:44

① 在微信群里发他人肖像算不算侵权

侵犯肖像权有两个条件: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所以如果在微信群里经过本人同意而且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就不是侵犯肖像权。如果是为了宣传店铺什么的,又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一定是侵权了。

② 别人用我的照片做微信头像属于侵权吗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如果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你的头像,那么应属于侵犯肖像权,你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如果不是出于盈利为目前使用了你的头像,但也未尽你的同意,那么也应属于对你人格权的一种侵犯,你一样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使用。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 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③ 在微信群里随意发别人的照片算是侵权吗

有可能构成

④ 在网上发布别人的照片是不是侵犯他人肖像权

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除非以营利为目的。但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发布他人照片并进行侮辱的,同样属于侵权行为。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是以营利为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微信发别人照片侵权吗扩展阅读:

案例: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照片侵犯肖像权被判担责

新婚夫妇结婚照未经许可被用于商业用途,摄影师、提供者、使用者三方各执一词相互推脱。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邰某等诉被告赵某等肖像权一案,三方均被判决侵犯肖像权而承担责任。

2014年11月,原告邰某与宋某聘请被告赵某在婚礼现场进行摄影,并支付报酬1500元。之后,被告赵某将婚礼现场照片在被告穆某经营的婚礼策划机构中进行内部作品交流,且被告穆某在未经原告邰某二人许可的情况下,以2500元价格将其中两幅照片出售给被告卫东区某饭店,被告卫东区某饭店同样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将该两幅照片用于商业用途。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卫东区某饭店、穆某、赵某未经原告邰某、宋某许可,在被告卫东区某饭店营业场所使用原告照片进行装饰,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不仅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对其名誉造成损失,也对原告的心理造成了伤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判决责令被告卫东区某饭店、穆某、赵某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向原告邰某、宋某支付精神抚慰金共计10000元。

⑤ 把别人的微信公众号的图片发自己的快手算侵权吗

微信公众号,就是大家可以使用的。这是公众号宣传自己的一个手段,不应该造成侵权。只要你没有发朋友的微信就可以了。

⑥ 擅自在微信里发别人的照片算侵权吗

您好!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回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若答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他人照片,那么当然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对方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而如果不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他人照片,但也未经过对方的同意,那么也是属于对他人人格权的一种侵犯,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使用。 因此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⑦ 没有经本人同意就把照片发到了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侵权

没有经本人同意就把照片发到了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侵权要看具体情况的。
依据法内律和司容法解释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另外,如果是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下面是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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