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
1. 合同解释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抄是: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一,区别:
合同或者协议,在实际使用中或诉讼中,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虽然有的学者专门著书立说,谈这方面的东西,但是,就我们普通人以及企业来讲,不必在意这方面的问题,两者都可以大胆使用,并不存在什么问题。
事实上即使我们的合同(或协议)上并没有冠以“某某合同(或协议)”的字样,但是内容完整、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约定明确,那么这份东西也仍然属于合同,相反的,即使名字叫合同,却不具有合同所必须的内容,也不会发生合同关系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审核或起草:
起草合同,最好是由律师完成,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关,凭借专业的知识、经验、法律观念,可以促使当事人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的当事人不重视法律专业人员在合同的起草和审核中的作用,认为看过合同法或读过一些有签订合同方面的书,或者认为以前签过多少合同都没有出过问题,就忽略了律师审核的重要性。
法律毕竟是一门科学,有它自身的规律性的东西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研究才能真正掌握。读懂了“法律的文字”,并不等于掌握了“法律本身”,没有出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没有“陷阱的合同”并不等于一份好的合同。
往往一份约定不明确、内容不合法,或没有成立或不能生效的合同,可能造成当事人巨大的损失。
3. 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
(3)合同的扩展阅读:
合同自由:
所谓合同自由,又称契约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合同负担义务并受强制之履行的自由。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这种自由被概括为著名的合同自由原则。
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自由的范围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由、选择对方当事人的自由、合同内容决定的自由及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四个方面,其核心和实质是由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具有违法性
3、合同没有约束力
4、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 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
7、 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合同
4. 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内将自己的意志容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按你说的情况,3年内,你辞职要和厂长负责人协商,必须要厂子同意你提前辞职,你才能辞职;3年内,如果你犯了严重的事情,厂子有权开除你。
6. 合同的分类
债权转让合同、债务转移合同、买卖合同、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拍卖合同等。
1、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2、债务转移合同
债务转移合同是指经债权人同意,由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协议。
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的;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第三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三方共同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4、招标投标买卖合同
招标投标买卖,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招标公告,在诸多投标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投标人并与之订立买卖合同的方式。
5、拍卖合同
依我国《拍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