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用吗
❶ 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双方写的协议有效吗
1、合同法
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版【1】一方以欺权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实现是公平的。
2、因你的提问不明确,特提供上述规定供参考。
❷ 网络上的协议有效吗
无效的
协议必须有双方签字,
这个协议什么都没有,名字什么的都可以是假的,
还有,就是你们上家还有协议,你们的协议违背了 账号 上一家的协议,
所以无效
❸ 两人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吗
协议,即合同。成立并生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合同主体明确专、合同内容明确、意思表示属自由且一致、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1)两人签订的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确定无效。
(3)如果是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法订立的合同,受损害人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❹ 手写婚内协议书有用吗
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签订婚内协议的,而婚内协议有没有用,主内要看婚内协议是否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约定只要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协议属于合同的范畴,还要符合以下法定条件:(1)协议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而不能在一方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签署;(3)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即指该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是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的婚姻或者是可撤销的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5)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❺ 挂名协议有效吗
所谓挂名持股就是指实际出资人在出资或受让股份时不出名,以他人名义持股,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有,风险也由实际出资人承担的情形。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确定挂名持股关系的协议就是挂名持股协议。该协议的效力状态如何呢?目前尚无法律的明确规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公司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一定限制内承认了挂名持股协议的效力。分析如下:
挂名持股协议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规避法律的,如规避公务员不得经商、军队不得经营非军用企业的规定等,这些挂名持股协议是无效的。另外一种是非规避法律型的挂名持股协议,这类协议效力表现在三个方面:一、隐名投资人与名义持股多之间的效力。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应认可其效力,双方之间形成合同之债;如二者出现股东权确认争议,应以协议的约定来确定真实的股东。二、对第三人的效力。我认为,如第三人为善意,即第三人不知晓也不可能知晓挂名持股的背景时,由名义持股人作为股东来处理与第三人的关系;如第三人知晓挂名持股的背景,则应以实际投资人作为股东,处理与该第三人的关系 。三、对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如果隐名投资人隐名投资的事实为有限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知道,并且公司接受隐名投资人行使股东权利的,可以认定隐名投资人享有股权。可见,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挂名持股协议对于公司及其它股东是有效的。
挂名股东协议甲方: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法律小常识:
一、名义股东的涵义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
二、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并存时对股东资格的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资人的姓名和名称并不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必须的明示条件,故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公司设立登记具有创设公司法人资格的功能,但就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的证权功能,因而是宣示性登记。因此,审判实践中,在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并存的情况下,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既要坚持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又要考虑具体的事实情形,综合分析,形式与实质兼顾。
❻ 协议书在法律上管用吗
您好!只要您的协议书满足以下几点:
(1)协议主体合格,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内力;
(2)意思容表示真实,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4)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即三个主体都需要签名或盖章: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您的这份协议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欢迎采纳,谢谢!
❼ 你好,这种协议有用吗
有用啊。上面有单位公章和你自己的手印,协议是有效的。你未按正常停车,违反了交通规则,处罚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