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终止
A. 个人辞职属于解除聘用合同还是终止聘用合同
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 终止聘用合同,如何写
写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回。答
http://ww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15018
C.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给赔偿,怎么办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已经到期了,不要办辞职手续。单位不续签合同,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
D.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问题
1、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由你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公司提出得到你的同意,即专所谓的协商解属除。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二倍的赔偿金只适用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二倍的赔偿金,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E. 事业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和解除聘用合同有何区别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而终止聘用合同则说明合同到期,无需续签。
F. 提前被终止聘用合同怎么办
第一,非员工原因,单位在合同未到期要解除合同的,是要提起一个月通知劳专动者的,因此这点单属位已经违法。
第二,解除合同不仅要支付应发的工资,还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你们应该是先提起劳动仲裁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补偿金。仲裁结果出来以后,你们不服仲裁结果的,才能提起诉讼,到法院打官司去。你们需要拿出的证据主要是你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你们不存在过错,单位没有解聘你们的理由。你们基本上是会胜诉的。
可委托律师代为仲裁、诉讼,最后祝你们成功。
G.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是否有补偿
1、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有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H. 聘用合同终止有赔偿吗
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容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了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I. 依据劳动法规定,雇佣合同单方面终止,之前的事还有必要履行吗
单方面终止要看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终止雇佣关系了,那么简单来说这份合同对双方就无法律效应了,也就谈不上履行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