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壹』 前期物业合同期满,该合同会自动延期吗
1.一般来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是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内司签订合同时终止容。
2.有期限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时,物业公司可以与开发商续约。
3、如果前期物业公司没有更换过,一直是前期的物业公司即是已经到期了,算是实事合同,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在法律上是应该缴费的。
『贰』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有效期如果有,哪里明确的要具体的法规。谢谢。
来有效。
《物业管理源条例》第25条、第26条规定,建设单位与购房者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该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并不是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期限,就应该等该期限届满才能终止合同,业主大会才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在约定的期限未满前,如果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叁』 前期物业企业是否依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未到期,而拒 绝从物业项目退出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可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房地产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全体业主出面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相关决议出面,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为:1、合同的相对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另一方主体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为业主委员会。2、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于物业管理的前期阶段;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产生于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后。3、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密切相关,后者的生效往往伴随着前者的失效;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并在签订合同时予以确定。4、合同的内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对建筑物建成初期的养护、安全保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为未来即将入住的业主提供服务等;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侧重于对建筑规划内建筑物的维护、环境及居住条件的保障等。
『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规定期限的,业主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前期复物业管理阶段,一般制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
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业主找到合适物业公司时只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么与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但,仅仅是单个业主是没法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的,也没有办法签约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伍』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你好,物业合同服务到期,业主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了。
『陆』 新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解读
很简单呀。比如说你和开发公司2000年1月1日签订了前期合同,2005年1月1日小区业委会成立。2005年7月1日业委会和新的物业公司签订了新物业合同,原来你和开发公司的合同自然于2005年7月1终止。如果是你和业委会签订了新的正式物业合同,那原来的前期也于2005年7月1终止,新合同正式生效。
不着清除否?
“其期限不断于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起一年”。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因为前期合同并不限定具体时间。
『柒』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这个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当然地方性的物业管理条例也会规定,有的规定不超过两年,有的规定不超过五年!
『捌』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问题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抄理条例:前期物业袭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06年的楼盘到目前为止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是不正常的,更换物业公司必须成立业主大会,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小区有20%的业主同意由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选举,小区2/3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你的几个问号我解答:你们小区如果业主心不齐不能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论约定有效期与否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你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或新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不合法,因为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单位必须是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否则是无效合同。
『玖』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
1、无论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截止至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合同时止。
『拾』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延续到何时
现实问题
某新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即与A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回合同,约定自签答订之日起生效,在A物业管理公司欲搬入小区原物业管理B公司办公处时,遭到了B公司的阻挠。B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还有半年才到期,业主委员会与该A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立即生效的合同对B公司没有约束力,B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在半年内绝对不会搬走。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也就是说,一旦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立即终止。这是由前期物业管理本身的过渡性决定的。一旦业主组成了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大会,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进入了正常的物业管理阶段,则前期物业管理就不再有存在的必要了,应自动终止,终止的时间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