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月转正签合同吗
A. 试用期1个月可以签3年的合同吗
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可以订立3年。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权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可以约定不是必须约定,不得超过是最长限制,可以不约定或者6个月内任意月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3年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B. 公司要求先签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表现好的话,试用期后转正再签1年劳动合同,这合理吗
也不算违法,先签订3个月,但注意自己一定要留一份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的,如果不给你,按81条办。这是你的第一份合同。
试用期后再签一年劳动合同,这就是你的第二份合同。
如果第三次用人单位还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第14条规定,就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你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如果你任何时候不想干了,你可以按第37条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C. 试用期要单独签三个月试用合同,转正再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不合法,合同期包括试用期。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回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D. 试用期三个月有法律规定应该签订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想规定为三个月,劳动合同至少要签订3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版九条权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 试用期3个月,可以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专满一年的,试用属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由于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工作满二个月之后即成为正式员工。
补充: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确定。另外,劳动者享有辞职权,除非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否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F.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三个月,当签署正式劳务合同时需要签几年的
你好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自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如果为三个月的,一般可以要求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要签订多长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你与用人单位协商。(漳州律师)
G. 试用期三个月,最迟什么时候需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抄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的,之后的劳动合同至少应该签订的期限为三年。
如果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年的,则原来所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是说,当成没有试用期,视为入职马上就是正式职工,之前试用期的三个月少发的工资,要全部按照转正后的全额工资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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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所包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必须要从入职第一天开始缴纳。否则你可以向劳动结局投诉要求补缴。一金(即住房公积金)暂时全国都没有硬性规定要缴纳,所以,这项不能追究了。
H. 试用期三个月,不签合同违法吗还有签合同要签几年
不合法,签合同要签几年由双方自主协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试用期3月转正签合同吗扩展阅读
没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资料介绍:
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一般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