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协议
1. 民政离婚协议一年内是可以撤销的吗
参考《最高来人民法院关于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 撤销离婚协议起诉状
自己在网络上搜一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书写即可。
范本参考如下内
容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 女,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xxx市 xxx号内xxx,电话:xxx
被告:xx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撤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年xx月xx日在xx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
婚后夫妻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被告经常殴打被告,被告多次逼迫原告签订离婚协议,并在协议前将原告殴打住院进行治疗,原告迫于无奈签订了离婚协议,在签订协议前,被告承诺原告,为了女儿xxxx其离婚后不会再婚,原告鉴于上述情况,对财产作出上述分割,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后,被告背弃承诺再婚,并且不能很好的照顾、教导女儿xxxx,致使女儿初中毕业便待业在家。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采用暴力胁迫、欺骗手段与原告签订离婚协议,已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3.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的理由大致可以分为: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显失公平。
首先,关于欺诈或者胁迫比较好认定。比如男方误认为女方与第三者私通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赠与给孩子。再比如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以暴力、或公开对方隐私等手段迫使对方放弃相关权益等都可以作为撤销离婚协议相关内容的理由。但是对于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来说却比较复杂。原因在于双方毕竟曾经共同生活过,有的还有子女。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难免会考虑亲情、感情等因素。所以法院在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相关内容时不能简单地一方放弃了大部分财产就认为离婚协议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同样,也不能以一方急于离婚而在财产上所做的让步定性为对方在乘人之危。
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具备可以撤销的法定理由,建议您还是想专业离婚律师进行咨询。
4. 如何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一般很难撤销。
除非离婚协议是欺诈或者胁迫签订的,就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5. 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吗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