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租房合同
㈠ 法国租房有电灯单,没有合同有什么区别
必须要合同吧 即使不愿意报税也要给租客住房合同吧 除非你是免费住在房东回家
如果电费单写答的是你的名字 那可以算一份住房证明 以后办某些事情需要证明你住址可以出示最新的电费单
不过没有合同的潜在隐患是万一将来你和房东产生纠纷 没有合同的你连证明你在这里住过的事实都办不到
㈡ 在法国租房,在国内远程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你们已经实际居住且交了房租及押金,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但是房东在赶你们之前应尽到提前通知义务
㈢ 在法国租房,在国内远程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如果是租国外的房子,建议先了解国外当地的法律法规,不然出了问题都不知道找谁,怎么处理
㈣ 我在法国租了房子是整租房租和室友平分 合同签的是一年的还没到期 但因为个人原因必须回国了 没办法继
房东如果适合你们两人整签的合同那你确实除了找到下家之外其他单方面断租是属于违约回的,因为你答再提前说你的室友并没有同样表示断租。而且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是不具有约束力的,按照法国租房政策需要提前三个月写挂号信给房东才可以视为合法解除合约。你现在假如剩余租约大于2个月的话,你只有支付违约押金,那个多付一个月房租其实没必要的。你只要说你是付不起余下房租房东没法跟你较真,因为法国有相关法律保护弱势租房者。如果你已经交了搬走了就算了,可以上新欧洲论坛多看看合租的转租的以及很多经验教训你都可以借鉴。
㈤ 北京公租房租住五年可以买了吗
北京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在五年后购买。
公共租赁住房五年后可以交易。近年来,国家重点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政府投资兴建和征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五年,经市政府批准销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公租房不得在市场上交易五年以下,购买者需要转让的,政府应当回购。回购价格为同期银行原售价加活期存款利息,不按照房价执行。
(5)法国租房合同扩展阅读:
北京公租房供给人群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市户籍公租房在4类保障房中门槛是最低的。如限价房人均住房面积需在15平米及以下,家庭年收入3口不高于8.8万元。而公租房的准入标准中,人均住房面积与限价房相同,家庭年收入则有所放宽。3口及以下家庭放宽至10万元,4口及以上家庭放宽至13万元。邹劲松表示,放宽公租房的准入门槛,不但是为了解决过去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标准缝隙中的夹心层,也将解决那些不够限价房标准,却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家庭。“这一标准,是根据当前北京房价、居民收入、房价收入比等因素综合计算出的。在标准以下的家庭,可能还暂时买不了商品房;超标的家庭,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住房的。”邹劲松说。此外,公租房没有家庭总资产的要求。
㈥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
(6)法国租房合同扩展阅读:
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各地区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要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地区要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租赁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四)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
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