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
㈠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违约责任并非必须有的内容。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㈡ 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第六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
㈢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㈣ 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种类有哪些
1、全部违约
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2、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迟延履行
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4、不适当履行
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5、其它违约行为
㈤ 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约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