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❶ 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在合同期内,房抄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❷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
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①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解除租房合同有纠纷怎么办
1、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
3、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❸ 房主解除租房协议,租户如何要求赔偿装修损失
房东提前解除租复赁合同,可以要求制房东承担装修的剩余价值
《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❹ 房东提前终止合同,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你好,你可以要求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自要求支付赔偿,可要求因为对方提前解除合同导致的损失,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如果你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对方砸门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直通车的小编回复回答这么多采纳下吧,谢谢
❺ 房东单方面中止合同怎么赔偿
《合同法》关于租赁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专式。当事人未属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关于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❻ 房东提前终止合同,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你好,你可以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可要求因为对方提前解除合同导致的损失,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如果你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对方砸门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直通车的小编回复回答这么多采纳下吧,谢谢
❼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提前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专人,承租人享有以属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据是合同法230条。也就是说合同的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据的,如果你们也想买房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东的转让合同,如果你们不想买房子的话那就不管这个条款了。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这就是著名的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把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依法你们也有权根据租赁合同住到2012年12月23日,对于房东要求腾房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你们可以不予理会。 3、如果你们不想住了或者房东折腾得你们没法住了,那么依法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是合同法107条。至于误工费、搬运费、新房装修费等等这些都可以计入损失范围,当然你们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们确实有损失,比如拿出搬运费的收据等。建议:继续承租而不是搬家,否则的话是你们得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耗费的时间比较多。依法选择继续承租即可。
❽ 房东未经过我允许解除租房合同会得到什么赔偿
房东未经过租户允许解除租房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房东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❾ 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补偿租客哪些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专行。
如原房东属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