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
Ⅰ 什么是重大合同一般合同特殊合同
重大合同,指的是具备某些条件所签订的合同。
一般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回一的视为重大合同:答
(1)标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具体标的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买卖、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加工合同。
(2)涉及并购、资产置换、合资合作等合同。
(3)涉外合同。
(4)为其它公司提供担保的合同。
(5)借款合同。
(6)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
(7)合同承办人认为重大其他合同。
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签订重大合同,应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会议)的形式进行的形式进行;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1)重大合同扩展阅读
参与重大合同审查内容
通过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可以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即使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了违约或者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的解决问题,得到必要的补偿,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发生。
一、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二、合同的真实性审查。
三、合同的公平性审查。
四、合同的周密性审查。
Ⅱ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不要求披露了吗原来不是要求金额达到10亿吗
近段时期上市公司重大合同披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目前这一市场热点问题,为保障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深交所近期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对上市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第6号指引首次对重大合同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即采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或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
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合同风险、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合同主要内容及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该指引还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自行判断、或交易所认定履行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进行披露。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深市主板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深市主板公司的平均主营收入为25.55亿元,平均总资产为37亿元。有关方面据此分析认为,第6号指引的出台预计将不会增加深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量。
Ⅲ 重大合同的定义,整理要求及规范,一般会存在什么样的潜在风险
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这三种风险既可能独立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带来一定风险。
(三)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存在漏洞。如在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建议查下资料.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意义
Ⅳ 什么是重大合同一般合同特殊合同
重大合同,指的是具备某些条件所签订的合同。
一般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专一的视为重大合同:
(1)标的属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具体标的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买卖、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加工合同。
(2)涉及并购、资产置换、合资合作等合同。
(3)涉外合同。
(4)为其它公司提供担保的合同。
(5)借款合同。
(6)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
(7)合同承办人认为重大其他合同。
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签订重大合同,应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会议)的形式进行的形式进行;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4)重大合同扩展阅读
参与重大合同审查内容
通过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可以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即使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了违约或者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的解决问题,得到必要的补偿,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发生。
一、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二、合同的真实性审查。
三、合同的公平性审查。
四、合同的周密性审查。
Ⅳ 上市公司公布重大合同是利好吗
重大合同有很多种类,如“产品销售合同、融资合同、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等内”如果是签订重容大销售合同那么是属于利好的。
但是利好也不一定就涨,利空也不一定就跌。所以利好消息也要看市场对它的反映,如果重大利好不涨,那么要注意,该涨不涨必有悬机。
Ⅵ 重大合同公告占应收比例多少必须公告
重大事项是指一般影响公司内部经营方面的问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像重组、并购等;等事情确定后会复牌。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几种: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
4、应当报告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包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
(11)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5、应当报告的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条第4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6、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7、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公司业绩预报、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9、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0、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11、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报告: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末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6)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足
额坏账准备;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9)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
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
(12)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12、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
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13、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14、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15、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
决议;
16、中国证监会股票召开发审委会议,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
请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提出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1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
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
18、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
职或者发生变动;
19、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
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
20、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21、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22、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3、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
设定信托;
25、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
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6、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事项内容来源于网络,出现停牌公告,之后关注公司消息和公告,看看什么是时候复牌。还有就是结果,有时候会在晚上公布。
Ⅶ 什么是一级重大合同和二级重大合同
a.重大合同一般是指对合同主体,将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比如对经营与管理的整体影响,公民生存、生活、工作的影响等。
b.一般合同,通常表现为有名合同、且通常情形下对合同主体影响较小或者可承受影响的合同。一般合同一般遵循法律建议性条款。一般合同是重大合同的相对性概念。
c.特殊合同,一般是指特别合同,调整合同主体的或有性事项。
Ⅷ 新三板合同多少金额是重大合同需要披露
重大是两个标准:500万、重大影响。披露与财务抵销是不一样的 新三板公司对于信息披露,主要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在强调真实性和透明度的基础上,降低企业披露成本,实行适度信息披露原则,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已披露的信息进行事后审查。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
二、临时报告的披露
三、其他重大事件披露
Ⅸ 地产公司重大合同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有模版吗,参考下。)
一般来说,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1)标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买卖、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加工合同;
(2)投资、联营的合同;
(3)涉外合同;
(4)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签订重大合同,应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会议)的形式进行的形式进行;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格式由国家规定的,优先根据国家规定的格式合同签订(如建筑工程、设计等),也可以依据经济法要求和参考格式合同的条款自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