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
『壹』 补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1,这个你要求公司支付4、5/6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是很难的,也是有争议的,你虽然3月份进公司上班,同年7月补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落款日期是签的3月,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你的合同是在3月份签订的,如果该合同是3月份签订的,就不存在4、5、6三月双倍工资;
2,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3月份进的厂,7月份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签署日期是3月份,这个你要推翻的话,有一定的难度,也是很困难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贰』 补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吗
补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合同法》关于未签合同需要进行双倍赔偿的条款内容,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叁』 补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劳动合同
给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为合法。
一,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补签劳动合同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肆』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
假如你在补签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表示你已经认可了,所以不能再要求双倍工资。
『伍』 如何补签劳动合同
以前的不能够补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陆』 劳动合同补签生效日期应该怎么认定
有的企业经常会在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再开始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生效时间怎么计算呢?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无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订立合同的程序或内容违反劳动方面法律法规法强制性规范而归为无效,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即在事实上已经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关系的一种状态。
事实劳动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形: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1)自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关系的这种状态开始到法律规定的时期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原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3)因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同时具有双重身份,享有两个劳动关系,一个是与原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而同时又为新的另一个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这种原因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3种情况:在国有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职工同时到社会上就业;在国有企业待岗的职工到社会上就业;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到社会上兼职。
2. 因劳动合同无效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使得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在法律上认可其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办理补签手续。补签日期从用工之日起。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若能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支付单”、“招工记录表”等文字资料,即可认定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补签日期从用工之日起。
对于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视为续签劳动合同。补签日期自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不少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不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要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员工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其工作岗位,而其本人又愿意到其他单位工作并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于劳动者本人不在工作岗位,因此,必须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对于待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在外单位从事有报酬劳动的,应提前与原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未经原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到社会上兼职的,无论其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都应视后者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