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变更
㈠ 什么叫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
1、合同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2、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3、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㈡ 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是什么意思
就是公司名字变了
合同主体变更确认函
*********(新)公司: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接到********(旧)公司发来的《合同主体变更通知书》,经我公司研究后,同意********(旧)与我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项下*********(旧)的全部权利义务于年月日起转至*********(新)公司。我公司将继续履行该合同,并同意与贵公司直接履行该合同,相关款项我公司将与贵公司直接办理结算。
特此确认。
*********公司
日期:
变更后公司名称:(章)
法人签字:
日期:
㈢ 合同上乙方公司主体变更,给甲方变更说明要怎么写
应该是双方签一个补充协议
写明一致同意变更乙方为新公司。因新公司属于原合同乙方分公司,所有责任仍然由原乙方即总公司承担
合同主体没办法单方变更,只通知对方没用,要对方同意才可以
㈣ 谁知道合同主体变更协议怎么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主体变更申请应该多方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合同主体变更协议》格式可以参考下面: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丙方名称: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简称“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合同主体变更及保证条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体变更条款
1、本协议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双方保证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相关资质和条件,如因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别由丙方享有和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乙、丙双方必须做好资料、手续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体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条款:
为了保证丙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基于本协议及“既有合同”对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三、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代理人:时间: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代理人:时间:年 月 日
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代理人:时间:年 月 日
(4)合同主体变更扩展阅读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1、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4、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㈤ 合同乙方主体单位变更,这个变更证明该怎么写
两种解决方法:
1、B公司重新跟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声明原合同失效;
2、或者A、B和甲方签订一个协议,由B承继原合同规定由A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5)合同主体变更扩展阅读:
合同主体变更协议范本如下: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xxxx年xx月日在中国xx省xx市正式签署。
甲方:xxxxxxxx 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乙方:xxxxxxxx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
丙方:xxxxxxxx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
甲乙双方于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某某合同》(以下称“既有合同”),现经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既有合同主体的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一致同意,从xxxx年xx月xx日(以下称“变更日”)起,丙方将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
二、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一致同意,自变更日起,丙方享有既有合同项下乙方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以及承担既有合同项下乙方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既有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于既有合同已履行的部分,乙方和丙方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合同内容详见附件);对于既有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四、交货期更改:xxxx年xx月xx日,第一批货到现场,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交完。
五、丙方的联系人信息如下: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电子邮箱: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 账号:xxxxxxxx
六、乙方、丙方一致同意做好资料、手续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体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内容和条款不变,如需对原合同中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由甲方和丙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xx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xx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xx
㈥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变更协议还是重新签订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专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属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劳动合同主体也即旧公司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是变更了投资方和公司名称,换句话说公司实体是存续的,而所有员工也仍然服务于这家公司,且岗位和待遇等都没变化,那劳动合同无须重新签定,因为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义向员工发一份公文,说明公司名称的变更,及原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有效;
如果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通过重新设立一家名称不同、性质不同的新公司来接管现有的业务,那就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了,因为实体变了,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工龄的问题。
具体就看你的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再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希望对你有帮助。
㈦ 合同主体名称变更手续怎么办
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只是一方主体名称发生变更(而不涉及主体变更),将将书面的名称变更依据和通知送达合同其他当事人(告知的行为也不是必须的),重要的是准备充足的证据以备今后证明两个名称是同一个主体就行了。
㈧ 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是什么意思
合同主体,就是合同的双方或者三方、四方等多方当事人。比如甲与乙签订合同,这份合同的主体就是甲和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㈨ 变更合同主体一方允许吗
变更合同主体一方是允许的,且在合同行为中也是经常遇到和发生的情形。
《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㈩ 中标如何变更合同,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中标后的合同变更,不能实质性改变招标结果。变更合同主体,就是实质性改变合同。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