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侵权
A. 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如何处理
案例:甲系未成年人,其与同为未成年人的乙玩耍时,造成乙的左眼球结膜撕裂。甲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甲将乙的父母作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乙的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乙的父母以自己不是适格的被告为由,请求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应由谁作为被告,在审判实践和理论中存在着以下不同意见: 其一,未成年人虽然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但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侵权行为是由未成年人实施的,被告也应该是未年成人,其父母应该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二,谁承担责任就由谁作为被告。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因未成年人侵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一般是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承担的。如果在诉讼中将未成年人列为被告,判决未成年人承担责任,而最后却执行其监护人的财产独角兽司法考网,这在理论中上是行不通的。因此,应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直接作为被告,而不把未成年人作为被告。其三,将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笔者赞同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其一,将实施加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列为法定代理人不妥。从代理法律关系上讲,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最终判令实施加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的 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其内在逻辑明显荒谬。独角兽司法考网 其二,仅将实施加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列为被告不妥。 有观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依据转承责任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就应由承担赔偿责任的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人直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比如说雇工在执行雇主交付的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就应由雇主承担责任。转承责任是义务主体对责任主体具有管理职能而对责任主体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的赔偿责任。转承责任是一种特殊责任,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从主体上看,义务主体与责任主体不是同一人;2、从法律关系上看,在产生转承责任的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对责任主体具有管理职能,例如监护、雇用法律关系;3、从法律后果上看,义务主体为责任主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未成年人侵权后为其承担赔偿责任,也属于这种情形,故应由其作为被告参加诉讼。① 那么,未成年人责任主体在转承责任诉讼中处于什么法律地位?不作为被告,其作为证人还是第三人?如果作为证人,其所作证言难以让双方当事人信服,难以让法官采信;如果作为第三人,其相应的无民事诉讼能力,其父母已经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只有在其父母不能行使监护权的时候,方可由其他顺序的监护人代为诉讼或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故不能解决其无相应民事诉讼能力的问题。一言概之:仅将未成年人的父母列为被告,不能处理好其诉讼地位问题。 其三,被监护人侵权责任的构成,包括第一阶段要素,即被监护人侵权的事实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因果关系,和第二阶段要素,即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侵权的事实行为监护不力(以推定方式确定),将被监护人和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符合该责任本质。
B. 未成年侵权未成年人,对方父母同为原告吗
您好。首先,作为直接侵权行为人,未成年人应当列为被告。理由:从法理上讲,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人指的是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的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任何一个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未成年人作为直接侵权行为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的。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法律规定诉讼活动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意即法律承认未成年人有被告主体资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按照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和拥有财产。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赔偿费用应优先由该财产支付。而要让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就应在诉讼过程及判决书中明确未成年人的被告地位。
其次,应当将未成年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其本人没有独立财产可供赔偿的,将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由监护人承担判决内容。如果不将监护人列为被告,将出现判决义务承担主体与履行判决义务主体不一致的现象。
C. 未成年人侵权后监护人的责任承担
按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侵权后,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D. 侵权时未成年,诉讼时已成年,侵权责任怎样承担
未成年人在实施损坏他人财产或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时还不到十八周岁,但在受害人到法院告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的时候,未成年人已经满十八周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就由未成年人来赔偿;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则仍然由其原来的监护人来赔偿。监护人不可以以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而拒绝赔偿
E. 未成年人侵权的被告如何确定
有三种:
1、以未年人为被告人
2、以监护人为被告
3、以未年人与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F. 未成年人如何起诉父母侵权行为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话,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权利,你父母的行为虽然不正确,但也不是违法的行为,毕竟你父母没有损害你利益的主观想法,这一点还需要双方多多沟通,你父母行为虽不适当,但应当不构成侵权,不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你已成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父母对你不再有法律上的监护权了,你应当有个人的自由和隐私权,你父母应当尊重你的个人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你父母的行为显然是不适当的,但仍不能算是构成违法的侵权行为(主观上仍然没有侵权的故意),故仍建议你同父母多沟通一下,相信他们会理解你的。诉讼只会增加双方的隔阂,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G. 未成年人侵权应如何列明被告
1、未成年人侵权的被告是其监护人,通常是其父母。
2、在实践中,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一般应以未年人与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具体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法律规定诉讼活动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意即法律承认未成年人有被告主体资格。由监护人代为诉讼,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已。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按照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和拥有财产。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赔偿费用应优先由该财产支付。而要让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就应在诉讼过程及判决书中明确未成年人的被告地位。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换句话说,将由监护人承担判决内容。
H. 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监护人是共同被告吗
您好。首先,作为直接侵权行为人,未成年人应当列为被告。理由:从法理上讲,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人指的是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的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任何一个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未成年人作为直接侵权行为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的。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法律规定诉讼活动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意即法律承认未成年人有被告主体资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按照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和拥有财产。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赔偿费用应优先由该财产支付。而要让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就应在诉讼过程及判决书中明确未成年人的被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