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合同
Ⅰ 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价是一回事吗
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价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建筑工程的建造价格,后者是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Ⅱ 请问在工程造价中,合同价款和结算价款有什么不同
合同价款是开工前的一个草拟金额,而结算价款是工程最终竣工金额,财务以结算价款为准!
拓展资料:
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工程结算价款指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实际价格。施工企业对已经竣工的工程,按照规定向发包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所收取的工程价款称为工程价款收入。
根据现行规定,工程价款由以下各项组成。
一、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预算单价和管理费取费标准计算的工程预算成本;
二、按规定取费标准计算的属于预算成本范围的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远征工程费等独立费用;
三、根据规定计算的法定利润。
企业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的技术装备费、临时设施包干费、劳保支出等独立费用,并不属于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而属于特种基金。因此,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是由工程实际成本和工程结算利润(包括工程成本降低额和法定利润)两部分组成。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为简化手续,应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
Ⅲ 在工程造价里,合同内合同外是指的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由一下内容组成: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
工程造价中,合同内具体就是指以上合同组成文件约定的所有内容,具体常用到的如:合同签订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等。
工程造价中,合同外具体内容指除以上合同内包含的所有内容之外的东西,具体常用到的如:新增工程、新增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等。
合同外工作内容主要通过现场签证、变更、索赔进行解决,在投标阶段一般不会发生,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此部分费用通过业主在招标时预留的暂定金额进行解决。
以上回答希望能偶帮到您
Ⅳ 合同造价什么意思
填你们的报价就行,包括经营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
后面对方的报价,实际上也是俗称的 还价。
最后你们双方再确定一下,主要还是看你们双方谁有定价权。
Ⅳ 固定造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固定总价合同:
(1)竣工结算总价=合同总价,不能调整。
(2)超出或不足合同工程量,也不能调整。
(二)固定单价合同:
(1)竣工结算单价=合同单价,不能调整。
(2)超出合同部分工程量,可以追加金额。
(3)不足合同部分工程量,可以扣除金额。
Ⅵ 合同总金额跟工程总造价有什么区别
合同总金额是指订立合同时经双方确认的总预算造价金额,是静态的;而工程总造价是动态的,会随着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而变化,通常与合同总金额不完全一致,到竣工结算时才能最终确定。
Ⅶ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
1、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主要委托发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管理的过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
所以承包商、监理工 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商代表无一不是依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此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履行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2、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
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按合同规定, 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7)造价合同扩展阅读: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3、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4、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5、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7、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二、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造价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
2、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
3、工程价格管理分两个层次。在微观层次上,是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订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
在宏观层次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可以归类为技术合同或者委托合同。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