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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1-21 18:57:45

『壹』 环评的合同中为什么都是写环评技术咨询合同

国家规定, 环评就是一种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前期的踏勘现场、后期的报告编制都是技术咨询。具体可以找专业的环保顾问解答。

『贰』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安全预评价合同用不用交印花税

1、环来境影响评价合同和安全预自评价合同属于技术合同范畴,应该缴纳印花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3、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叁』 环评报告表的合同必须和建设单位签

这个看实际情况了,环评报告可以和业主签,也可以和建设单位签,没有明确的规定。

『肆』 一个项目从头到尾的程序是怎样的,比如立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用地证,工程证,环评报告,消防等

首先要办理土地预审和环评,而后立项、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用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规划许可证(发证前需将项目规划提交当地规委会审查,消防、文物、建设、国土、人防等单位会参加会议集体会审)、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或缴纳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项目动工时需要当地建设或者规划部门勘验基槽,项目竣工后需要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了。

『伍』 我在一家环保公司工作,现在要帮一家企业办理危废转移合同。我不明白的是,危废转移量及种类是根据环评上

你的问题很简单 :1、原则上必须要按照环评报告编写的要求来做危废处置(因为在编写环评报告的时候第三方公司应该是跟你们沟通过的);2、当危废处置量超过环评报告的编写量时,严格按照标准的话你们需要到当地的环保局报批危废增加,根据实际增加量再跟第三方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的公司签订增加的部分的危废合同;3、如果你们的企业是私人企业没有收的环保部门的特别关照的话,可以选择性的忽略第2条,按照第1条就OK,原因你懂的。不懂可以私聊

『陆』 环评合同中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一、项目完成时间

环评文件完成的时间往往有以下几个时间:大纲完成时间、报告书(表)送审时间、报告书(表)完成评估时间、报告书(表)报批时间、取得批文时间。

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不可模凌两可。对于建设方来说,更愿意在合同中明确“拿到批文时间”,但对于环评单位来说,承诺“取得批文时间”的风险很大。虽然,环评文件的审批时限在法律上有规定,但环评文件的评估、审批时间毕竟不是环评单位能掌控的,因此,建议环评单位不要轻易在合同中承诺“取得批文时间”。

在环评合同中,大纲完成时间、报告书(表)送审时间可以写清楚,但要注意完成时间的起止时间。如用“签订合同后××日(工作日)完成报告书(表)送审”也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因为建设方签订合同后,可能什么资料也提供不了,如何完成环评文件?最好的用句是:“按环评单位的要求收集资料后××日(工作日)完成报告书(表)送审”,这样的用句,可以督促建设单位加快资料提供的速度,对环评单位来说是公平的。

如果是招投标的项目,完成的时间可能更多以招标单位说了算,但环评单位也应争取更多的时间,不应全有招标单位说了算。

二、咨询费用

与环评相关的费用主要有环评编制费、技术评估费、专家评审费、环境监测费等,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包含哪些费用,不包含哪些费用,如果不明确,可能会出现业主和环评单位为了某些费用谁支付问题而发生纠纷

有些地方的报告表不需要评估,环评单位在签定报告表合同,往往忽视了评估和专家评审费的费用,一旦评审部门认为此项目比较敏感,需要评估时,环评单位为这笔费用的支付往往会很被动。因此,不管项目是否需要评估,在合同条款中多写几个字,有益无害。

三、付款方式

目前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分二至三次支付、拿到批文后一次性支付。

对于建设方来说,喜欢用第二种方式,他们喜欢用工程付款的方式跟环评单位说事,但环评文件的编制不同于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基本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现的是技术的价值,且脑力劳动的付出是不可逆的。有的环评单位为了体现其优势,承诺用第二种方式付款,风险是很大的,不建议使用。项目能否拿到批文不仅与环评文件的质量有关,有时与项目的属性有关,如果是项目本身的问题或建设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拿不到批文,环评单位付出了脑力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是很不合算的。

合同上用二至三次支付款项的形式是合理的。至于每次支付的时段和比例,双方可以商量确定,但要考虑尾款问题,一旦出现尾款收不到,环评单位是否能承受此笔损失。有的人认为有合同的存在,不用担心尾款收不到,但按现行的法律制度,我们一般不会因为这点款去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是很高的。对于招投标政府项目,付款方式可能有明文规定,尾款问题一般不需提心,这里不再叙述。

四、公众参与

《环评法》中规定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主体是建设单位,但在实操中,建设单位往往会把此工作推至环评单位完成,有时涉及到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时,环评单位连有关单位的门都进不去,如何能完成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这时,还是要建设单位去完成此工作,因此,在环评合同中,甲方责任中最好能写上:“双方共同完成公众参与事项”。

『柒』 土石方合同签订前是否需要先交纳环评费

就我的经验来说,环评工作主要由以下阶段构成。
1、首先环评单位和建设方签订环评合同。合同只是法律效力上的,一般来说,合同里都会写明收到首付款后才开始工作。
2、收集资料。这是环评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环评质量的好坏。收集的资料种类很多,一般都会给建设方写一张环评所需资料清单。给你一份资料清单吧,你可以参考一下。
环评所需资料清单
1)、主要工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2)、原辅材料供应及消耗(原料、配料、电、新水和循环水的年消耗量和单位消耗量)。
3)、公用工程:供电系统:需要自建几座变电所?变电所的规模?
供水系统:新鲜用水量、循环冷却用水量、生活用水量,生产用水量、消防用水量各是多少?
供暖系统: 若项目有自建供暖系统,供暖锅炉的大小、种类、规模;燃料的种类、来源、年消耗量、锅炉的循环补充水量。
供汽系统:项目是否新建供汽系统?若新建,供汽系统的规模是多少?总用汽量是多少(其中的生产用汽、采暖用汽、除氧气耗汽、汽水损失、运行恶化耗汽各是多少?)?
污水处理:采用何种污水处理工艺?年处理能力多少?主要处理工艺流程? 处理后的污水如何处理?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中COD、BOD和NH3-N排放初始浓度,及处理后的浓度、削减量和最终排放量。
4)、锅炉:锅炉的大小、种类、规模、用途、各种用途所占比例锅炉的大小、种类、规模;燃料的种类、来源、年消耗量、锅炉的循环补充水量。
5)、固废:燃煤炉渣、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去向。
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7)、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8)、项目总投资额及来源。
9)、新建构筑物指标。(新建构筑物名称、面积、体积、结构形式)
10)、建厂区域地勘报告。
11)、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12)、项目物料运输情况。
13)、建设方基本资料(公司名称、法人、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所从事行业)
如果是报告书的话,收集的资料还包括:建设地近3年气象数据(包括风频、风速、风向、温度、湿度等等。这些要去气象局买)、监测资料(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这些要和当地监测站联系,出钱请他们去监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来说可研在环评之前)、项目的水文及地质勘探报告、项目的备案证明、立项批文等文件。
3、报告书或者表的编制。编制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要积极和建设方沟通。比如除尘器的选择、环保投资、排放总量的核准。(尤其是排放总量方面,一定要让建设方多和环保局沟通拿到总量,不然你写的环评没有任何意义。)一般来说,编制报告书的时间较长,四十天左右;而报告表的编制时间较短,十五天左右。
4、评审。一般来说,报告书需要环保局专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需要开评审会,环评单位需要将项目的工艺、排污、污染源、排污量、环保措施及投资等等等等向专家及环保局进行介绍。然后专家们进行讨论,得出结论。一般来说都会在会议纪要里写:本环评经修改后可以作为本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5、修改。一般来说,专家会提一些意见(因为不提是不可能的,不然请他来干吗?),环评单位要根据会议纪要里写的意见逐条修改,修改完后出一本补充材料或者重新印一本报告书,交给建设方。
6、审批。建设方拿到环评单位的修改稿后就可以拿到环保局拿批文了。

『捌』 环评费需要在签合同前收取吗

答:环评费事实应该需要在签合同前收取。

『玖』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技术咨询合同

  1.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书涉及的标的、对象和成果不是合同书本身,也不是合同书中约定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合同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仅仅是一种纸质载体,真正的合同成果和合同对象、标的是其中体现的对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规划、环境经济,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标准、环境影响,对大气、土壤、水流中的化学物质和非化学物质等技术问题提出的技术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等技术咨询意见。这些都是典型的技术咨询的内容。

  3.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4.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客体是完成特定的工作。

  5. 承揽合同的对象为承揽标的,承揽标的是有体物的,合同的标的物又可以称为承揽物或者定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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