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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导读:司法鉴定是某些案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司法鉴定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主要是法医类鉴定,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五) 法医人类学鉴定
60 -像重合鉴定 例 1200
61 -像面貌画像 例 1000
62 -像面貌塑像 例 500
63 尸骨个体识别 例 1000
64 人类学骨龄鉴定 例 1000
65 法医人类学鉴定文证审查 例 500 (六) 法医精 神病鉴定
66 精神状态鉴定 例 600 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
67 刑事能力评定 例 1500 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68 民事能力评定 例 1500 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等
69 诉讼能力评定 例 1000 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
70 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 例 2000 包括精神损失、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
71 多导心理生理检测评定 例 2000
72 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 例 1000
注:“法医病理鉴定”中的(二)“法医临床鉴定”和(六)“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二、物证类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基准价(元) 备注
(一) 文书鉴定
1 笔迹鉴定 项 1000
2 印章印文鉴定 项 1000
3 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 项 1200
4 文件制作方法鉴定 件 1200
5 印刷机具鉴定 件 1200
6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项 2200
7 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 项 2200
8 变造文件鉴定 项 1200
9 污损文件鉴定 项 1200
10 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 件 1200
11 字迹压痕显现 件 1000
12 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项 1000
13 文书鉴定文证审查 例 800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表左侧所例收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二) 痕迹 鉴定
14 手印鉴定 枚 800 涉及财产案件,收费办法同上。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5 足迹鉴定 枚 6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6 工具痕迹鉴定 个 850 同上
17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枚 880 同上
18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支 1000 同上
19 弹道分析鉴定 例 1000 同上
20 枪弹检验建档 支 200 同上
21 动物蹄迹痕迹鉴定 枚 780 同上
22 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件 630 同上
23 钥匙痕迹鉴定 件 640 同上
24 纺织品痕迹鉴定 件 650 同上
25 玻璃破碎痕迹鉴定 件 650 同上
26 牙齿痕迹鉴定 件 850 同上
27 唇纹痕迹鉴定 个 650 同上
28 皮肤纹痕迹鉴定 个 850 同上
29 耳廓痕迹鉴定 个 650 同上
30 车辆轮迹鉴定 个 850 同上
31 车辆痕迹鉴定 辆 1000 同上
32 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 组 380 同上
33 痕迹显现 件 400 同上
34 实物照片与实物同一鉴定 件 600 同上
35 物体爆破(裂)痕迹鉴定 件 1000 同上
36 常见炸药鉴定 项 1000 同上
37 导火索、导爆索鉴定 段 800 同上
38 火雷管、电雷管鉴定 段 1000 同上
39 制式手榴弹、手雷鉴定 项 800 同上
40 爆炸装置鉴定 项 2000 同上
41 痕迹鉴定文证审查 例 800
42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定性) 样本 460
43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验 组 1000
(三) 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44 射击、爆炸残留物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1200
45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 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350
46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 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组 650
47 偏振光显微镜检验 样本 200
48 薄层色谱检验 样本 200
49 拉曼(激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400
50 (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700 超过5个元素的,每增加一个元素加收100元
51 (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质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元素 300 需定量检验,每元素加收50%
52 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4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3 裂解-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50 同上
54 气相色谱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5 热差、热重仪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6 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350 同上
57 X射线衍射仪检验 样本 400 同上
58 离子色谱或离子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50 同上
59 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文证审查 例 800
三、声像资料类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基准价(元) 备注
(一) 电子数 据鉴定
1 硬盘检验 GB 20 包括台式机硬盘、笔记本硬盘、移动硬盘
2 服务器检验 GB 30 包括磁盘阵例柜、网络硬盘等
3 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 片 200
4 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 个 300 含SIM卡
5 软盘检测鉴定 张 100
6 电子设备检验鉴定 个 600 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
7 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 部件 900 包括调换磁头、电机;更换PCB板;坏扇处理等
8 手机机身检验 个 900
9 注册表检验鉴定 个 1000
10 软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100个程 序行 120
11 软件功能检验 个 1500 按每个检验的软件收费
12 文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对 800
13 数据库数据恢复 个 3500
14 数据库一致性检验鉴定 对 4200
15 其他电子数据检验鉴定 MB 5 包括网络数据包等
16 密码破解 个 1500
17 现场数据获取 GB 8
18 网络数据获取 接入小时 260
19 光盘朔源检验 片 600
20 光盘刻录机检验 片 800
21 电子物证鉴定文证复审 例 1200
(二) 声像资 料鉴定
22 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 人 2200
23 录音资料辨识 件 12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4 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20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5 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 件 18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6 语音分析检验 件 8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7 录音器材检验 件 600
28 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件 2200
29 录像资料辨识 件 900
30 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500 按每20分钟计收
31 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件 1800
32 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件 1800
33 图片资料辨识 件 800
34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500
35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件 1000
36 人像鉴定 件 800
37 特种光学技术检验 件 500
38 多(超)光谱检验 件 800
39 计算机人像组合 件 500
40 手工模拟画像 件 800
41 手工雕塑复原头像 件 2000
42 计算机模拟复原头像 件 1000
43 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复审 件 1200
② 一般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③ 著名医疗纠纷律师网: 请问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能否从事骨科大手术“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
不是超范围,而是肯定违法行医!!!
④ 问题下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医疗纠纷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还要申请鉴定,二审法院会支持吗
司法鉴定不能没完没了。目前的司法实践,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诉前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并非一律不予采纳。对法院委托做出的司法鉴定,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法院也不再重新委托鉴定;即使上诉,没有前述情形的,原则上二审法院也不会再委托重新鉴定。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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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高法民申267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所作鉴定意见,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反驳证据且无新的鉴定意见予以推翻的情况下,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⑤ 查询医疗纠纷,应到什么官方网站
没有官方网站。
关于医疗损害法院判决案件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