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协议
⑴ 关于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公司注册,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有什么区别(注册在自己家)
建议您最好不要用无偿使用证明,因为税务会认为你们之间会有除金钱以外专的其他交易,价钱会比金属钱更高,你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和个人签租赁合同,价钱适中即可,烟台地区有房屋租赁印花税,高达19.56%要是太低,税务同样不会认同,认为你是故意少缴税的
⑵ 专利无偿使用协议
正式版:请参考http://www.sipo.gov.cn/sipo2008/bgxz/zlglbg/doc7.doc,尤其是从第15页开始的“合同填写指南”对你应该很有用。
简单版:
甲方:XXX
乙方:YYY
乙方为甲方子公司,为更好转化专利技术,促进生产力进步,经协商,甲方将其名下专利“AAA”(专利号:????)以(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许可)的方式无偿许可给乙方实施,在专利权存续期内乙方可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生产、销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上面主要是形式上指出无偿、以及许可的种类: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分许可——被许可方经许可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
⑶ 无偿使用属于什么法律性质是借用吗
一、借用,如无约定相应的报酬,一般属于无偿合同。
因出借人并未获得相应的利益,在无偿使用合同中,其权利义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出借人保证出借物能安全使用,告知借用人出借物存在的瑕疵及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借用人应保证正确使用,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出借物损害的,应承担赔偿修复的责任,用完后应归还借用物。
二、但借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不尽相同,法律对相应的责任规定也不尽相同。
以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出借给他人为例,其责任分配:
首先,出借人出借后,其已经丧失了运行支配,发生事故时,应由借用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和技能,则应当由车辆所有人与借用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借用人在使用机动车时造成他人损害,应当依照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
车主在出借机动车时的过错,一般表现为过失,即在车主出借机动车时应该注意到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些因素,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或虽然注意到但轻信不会发生交通事故,这些因素不外乎是所出借的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借用人的驾驶资格及精神健康状况两个方面。例如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交给醉酒的人驾驶、将不符合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等情况,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或驾驶工作本身特点让车主(出借人)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是合理的,这不仅是基于为借用人的安全考虑,也是整个社会安全的需要。简单归纳起来,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出借人(无偿)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是出借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制动性能不良;
二是出借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的,如出借无证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车辆;
三是将车辆出借给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没有尽到对借用人驾驶资格审慎的审查义务,如借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借车型不符;
四是将车辆借给虽有驾驶证但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人如有证却醉酒人员;
⑷ 与关联企业签订无偿使用办公室协议,双方需要交税吗
公司无偿借用关联企业办公室,双方涉税:
一、出借方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无偿出借房产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
2.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无偿出借房产应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因此,关联企业无偿出借房产协议应按定额五元贴花。
二、借入方
1.房产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因此,企业无偿借入房产协议应按定额五元贴花。
⑸ 去工商局注册分公司他要租房协议还要无偿使用证明是什么意思
去工商局注册分公司,对于房屋证明,如果是租赁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房屋协议。
如果是无偿使用房屋的,则提供无偿使用的证明。
如果是如果其它取得房屋或土地的,则提供其它取得房屋或者土地证明。
法律链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无偿使用协议扩展阅读:
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⑹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怎么写 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无偿使用”,等于是单方面作出的承诺,谈不上还“协议”。象这样的单方面承诺,不需要什么来“范本”来照搬,也不会有。将自己的意思明确、完整地表达出来,不就行了?
⑺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坐落在什么地方的,甲方房屋无偿给予乙方使用,即不收乙方房屋使用租金,乙方需要自行支付使用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
日期:
双方签名:
⑻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规定房东免责有效吗
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责任,那么免责条款是有效的,如果是法律规定的,那么免责条款没有效力。
《刑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⑼ 什么是商标无偿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注册人的来权利主要是源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网络一品标局商标注册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