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合同
⑴ 企业负责人聘用合同范本
企业负责人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xx项目实现与市场接轨,最终达到能适合休养院实际的三星级标准的管理服务和占有一定份额的散客市场,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对xx经营管理项目(客房部、、康乐部KTV、游泳馆、保龄球馆、网球馆、室内外水疗区),实行在党支部、综合办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授权乙方负责该项目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按期实现。
二、受聘经营管理资产见清单(附件:1)
三、受聘期限为5年,从2006年元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四、受聘期待遇:扣除xx原有经营客源和今后发展的新客源收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的10作为总经理的相关待遇(包含项目为:责任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各种保险费、各种外联接待费)
五、乙方在交通休养院内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金色港湾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经营管理组织框架、人员定编和核定待遇范围内,有权组织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般服务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考核、奖惩、解聘等相关事宜。
七、乙方享有金色港湾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范围内(环保、公安、税务、工商、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打折、签单权;
八、乙方必须制订出一套结合交通休养院实际,并能操作实施的经营管理方案(附件:2)。
九、乙方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金色港湾公司、交通休养院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
十、乙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没有金色港湾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认可,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卷;
十一、乙方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按三星级标准的工作流程进行,并在次日上午10:00以前将上日的经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交通休养院综合办公室;
十二、甲方财务在对乙方监管过程中,必须按时把日、月、季、年报表,以书面形式报金色港湾公司、综合办公室;
十三、乙方实现责任目标,在2006年元月1日能正常对散客营业,并实现星级管理服务水平;
十四、乙方实现责任目标,在2006年6月1日前完成全员培训计划,达到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按三星级标准范本对照检查),有一定数量的散客。
十五、乙方实现责任目标,2006年12月31,保持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养院发展的新客源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60万元,经营成本(水、电、气、燃料、一次性用品、设备折旧、人员经费、税等)控制在60以内。
十六、乙方实现责任目标,2007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扣除交通休养院老客源和交通休养院发展的新客源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150万元,经营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内;
十七、乙方实现责任目标,2008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养院发展的新客源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200万元,经营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内;第三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万元;第四、五年实现营业收入400万元;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竞聘权。
十八、甲方按日、月统计记录,季度考核,对乙方的责任考核必须客观公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十九、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否则,应发给辞退补助费。
二十、凡因乙方违法犯罪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能履行该合同六至十六条约定,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经济扣款直至辞退。
二十一、本合同自2006年元月1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⑵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一回事吗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不是统一回事,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
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3、工资制度不同
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4、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
(2)企业聘用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⑶ 关于公司的聘用合同~急
这是合法的。
国家为了企业能够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防止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其中,针对人才流动的保密措施中规定“禁止签订竞业合同”。
为防止职工在离开本企业后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相同营业性质的竞争,企业可以通过签订第三禁止合同限制员工从事竞争行业,企业的代价是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这是国外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通常做法,竞业禁止合同条款一般包括:职工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竞争企业任职或者兼职,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本企业进行相同营业的竞争,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本企业的客户或者引诱其它职工离职,当然,竞业禁止合同一般期限不超过三年。
这家公司的合同条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所以是合法的,具体是否应当签订在于你对这份工作的渴求度了
⑷ 劳动合同 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基本是一回事,聘用合同属劳动合同范围。
⑸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
区别在于:适用主体不同、特点不同、种类不同。
1、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2、特点不同:聘用合同具有特定性、法定性弱、单一性、诺成双务;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3、种类不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企业聘用合同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