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管辖
现实困惑
家住甲县的赵小与家住乙县的乔大签订了一批买卖灯具的合同,双方约定在丙县履行合同。后乔大反悔,决定不卖灯具给赵小了。赵小很生气,欲起诉乔大。那么,赵小应该到甲、乙、丙哪个县法院去起诉呢?律师点评
赵小应该到乙县法院去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有几种管辖方式: (1)要看合同有没有实际履行,如果合同实际履行了,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看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有没有在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的,如果有,则由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3)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赵小和乔大又都不住在约定的履行地丙县,因此适用第三种情况,只能由被告住所地即乙县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别提醒
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情况下,合同又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也没有住在所约定的履行地的,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实质上还是遵循一般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贰』 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的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地的:标的物是货币的以收取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网络终端或者网购的以收货地为履行地。
『叁』 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合同纠纷管辖扩展阅读: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