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赔偿
❶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和侵权责任法35条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雇员受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
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雇员受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上,《侵权责任法》适用的是的过错责任。
(1)侵权责任赔偿扩展阅读:
雇员受害应区分与自然人或用人单位建立不同的雇主雇员关系而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与其他自然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雇员受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自然人仍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的雇员受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因第三人原因受到损害的例外。
雇员受害赔偿的救济也应区分与自然人或用人单位建立不同的雇主雇员关系和是否有过错、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而采取不同的途径。
在遭遇第三人致害时,如雇主或用人单位无过错,则只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若雇主或用人单位有过错,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则雇员应当向雇主(用人单位)与第三人追究侵权责任;法律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则雇员具有选择权,即雇员可以向雇主或第三人或用人单位或第三人和雇主(用人单位)追究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北京法院网-《侵权责任法》第35条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❷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本文通过分析侵权法从行为法到责任法的发展趋势,认为其是对违法性要件的否定。我国《侵权责任法》适应侵权法充分救济受害人的需要,构建了未严格区分权利和利益的制度框架,从而与违法性要件不相容。该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实际上采纳了以过错吸收违法性的制度选择。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规则中排斥了违法性要件,严格责任的制度设计更强调否定违法性要件。笔者认为,应当采用违反注意义务作为统一的标准来判断过错,从而正确认定责任。
❸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赔偿的范围的不同
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侵权责任可以要求的多了,关于人身的比违约至少多了个精神方面的。一般都是要求侵权责任,除非当时说的违约责任很可观。
❹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回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答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非常普通、并经常出现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