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时间
A. 合同在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四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法第44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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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即合同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大多数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时便生效。合同成立,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一般要件:(1)有两方以上的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还有一些合同,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如房屋的买卖,须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卖合同才能生效。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生效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是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签订的;(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要件,如合同的内容必须可能等。凡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即使合同已经成立,也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C. 法律规定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生效
参阅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