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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1-21 10:27:27

㈠ 请问合同里面质量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怎么填

技术标准:如果该商品国家制定了相关技术标准,可填上国标号,没有国标的,可填上行业协会有标准,如均没有,可按照双方在签订合同书时商议的商品标准填写。
产品包装:是卖方在提供该产品时所附加的包装,例如防水、防震包装,可写上具体的包装材料。

㈡ 食品包装盒的制作合同属于哪一类合同呢

你好,你这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定作。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㈢ 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应如何规定

包装条款(parkingclause)是用来规定货物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费用负担和运输标志等方面内容的条款。
包装条款是指包括包装的种类和性质、包装材料、包装尺寸、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除一些货物因其本身特点不需要包装外,多数货物都需要有一定的包装。包装的费用计人成本之中。货物的包装主要分为两类:
(1)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或外包装,主要作用是为了保护货物的安全运输,便于装运和储存。
(2)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其作用是为了保护商品的质量、数量。
包装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按照各国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对包装条款一经确定,卖方所交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在我国外贸合同中,常常对合同包装条款的签订不够重视,以"习惯出口包装"或"习惯包装"这种用语加以约定的做法,往往在日后履行合同时容易产生争议。
由于商品的品种、商品的特性不一,运输方法以及运输距离又不相同,包装条款的内容及繁简也不尽相同。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应按合同中订立的内容进行包装,若合同中没有规定,卖方应按同种商品的惯常的方式进行包装。违反了合同中的包装规定即是违反了包装条款,买方可以拒收货物。
运输包装的方式与包装用料、辅料由不同商品的特性决定。与运输包装有关的内容,如费用、包装标志以及包装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等有时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按照国际贸易习惯和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包装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是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如果货物的包装与合同规定或行业习惯有重大不符,则属于违约,买方有权索赔损失,甚至拒收货物。因此,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包装条款。

㈣ 进出口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对外贸易合同的包装条款,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包装材料和方式, 如木箱装、纸箱装、铁桶装、麻袋装等, 并根据需要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条件等;
二、是运输标志, 按国际惯例, 一般由卖方设计确定, 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在签约时, 进口单位必须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责任, 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
订立包装条款时应注意 :
(1) 对于有些包装术语如 适合海运包装 、 习惯包装 等 , 因可以有不同理解而引起争议, 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取得一致认识, 应避免使用。尤其对设备包装条件,应在合同中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如对特别精密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外,还应规定防震措施等条件。
(3) 运输标志如由买方决定, 也应规定标志到达时间 ( 标志内容须经卖方同意 ) 及逾期不到时买方应负的责任等。

㈤ 急求!包装物的回收合同!

关于包装物的回收,实际上未必需要单独签订合同。通常可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费用承担等,这也是符合商业惯例的、通常能够符合ISO审核的要求(可事先咨询审核组,征询其意见)。提供范本一份,合同第三条即为“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_年_月_日订

㈥ 当包装与合同不符时,对买卖双方造成的后果

买卖双方要在第一时间告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保留证据起诉

㈦ 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应如何规定

对外贸易合同的包装条款,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包装材料和方式, 如木箱装、纸箱装、铁桶装、麻袋装等, 并根据需要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条件等;

二、是运输标志, 按国际惯例, 一般由卖方设计确定, 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在签约时, 进口单位必须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责任, 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

㈧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合同法》第156 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㈨ 在外贸合同中,关于包装都有哪些规定

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包装要求吧不过,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的负提等内容,为了订好包装条款,以利合同的履行,在商订包装条款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一)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二)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的术语.
(三)明确包装由谁供应和包装费由谁负担.包装由谁供应,通常有下列三种做法:
1、由卖方供应包装,包装连同商品一块交付买方.
2、由卖方供应包装,但交货后,卖方将原包装收回,关于原包装返回给卖方的运费由何方负担,应作具体规定.
3、由买方供应包装或包装物料,采用此种做法时,应明确规定买方提供包装或包装物料的时间,以及由于包装或包装物料未能及时提供而影响发运时买卖双方所负的责任.
关于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之中,不别计收,但也有不计在货价之内而规定由买方另行支付的,究竟由何方负提,应在包装条款中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利合同的履行。

㈩ 关于包装的合同怎么写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签订日期(Date) : 签订地点(Signed at) :

买方:

The Buyer:
地址:

Address:

电话(Tel): 传真(Fax):

电子邮箱(E-mail):

卖方:

The Sell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传真(Fax)

电子邮箱(E-mail 敬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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