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所有权
A. CIF 术语下,货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时间
CIF 术语下,货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时间都是在装运港船舷。CIF是象征性交货,虽然运费和保费付至目的港,但是所有的风险划分都是在装运港船舷。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B.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 所有权条款
货物所有权: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货物提交到...(地方)的同时转交给买方,前提条件是:买方已经在转移货物所有权之前把货款付给卖方。
C.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何起草
一、买卖合同1、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提示: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相关知识点:(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2)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3、标的物的风险负担(重点) (1)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解释: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承担可能不一致,因此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4、检验期间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5、买卖合同的特别解除规则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6、分期付款合同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7、试用买卖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的,视为购买; (3)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如出租、出售),视为同意购买。8、招标投标 (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本文标签:买卖合同
D. 本合同纠纷案中提供格式条款者在条款中规定:“车辆在达成转让协议后,所辆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前提条
这样的约定并不违法,有的也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方买付清全款前,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
E. 土地确权政策详细条款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5)条款所有权扩展阅读: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七、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九、妥善处理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
十一、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十二、规范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
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
各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政策。
F. 限制所有权转移的赠与合同,其条款不发生物权效应吗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中不能约定限制所有权转移,但可以约定义务,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在买卖合同中有保留所有权的约定,与限制所有权转移含义差不多。
G.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与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关系。
这两个方面是不矛盾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这里的规定即体现了当事人另外约定的一种情形。因此,本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提示性的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这样的约定确定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种约定是当事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确定合同内容的表现,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这个规定,买卖合同中可以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
所有权保留条款是有利于出卖人的条款。它的主要功能是可以使出卖人躲避不能取得标的物价款的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出卖人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转移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H. CIF术语下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理解基本正确——海运情况下的货权转移,是以提单的转移而转移,即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为TO ORDER 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这种指示提单,在发货人没有将该正本提单移交之前,货权在发货人手中,只有当发货人将背书后的正本提单移交给收货人后,货权方才转移。所以,上述海运提单的货权转移,以正本提单的移交完成转移,而与CIF等贸易术语无关——即货权的转移是以正本提单转移而转移,与贸易术语无关。
I. 房屋转让所有权有那些条款
房屋所有权份额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经充分协商, 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份额转让事宜签定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 与 为坐落 在 的房屋 所有权人, 按份共有, 分别占有份额比例为 _ _ )。 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共有权证证号为 ) , 规划用 途 为 ,建 筑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土 地 证 号为 , 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 土地性质为(1) 划拨 (2) 出让。 甲方自愿将其份额的 (填写全部/部分份额), 转让给乙方所有。 转让后, 该房屋为 ( ) 人按份共有, 份额比例分别为 _ _ 。 二 、 双 方 经 协 商 一 致 , 议定 上 述 房 屋 份 额 转 让 的 的 成 交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大写: ,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1) 一次性付清(2) 分期付款, 具体约定为: 1、 于 前, 付定金 元; 2、 ; 3、 ; 三 、甲方 于 年 月 日前 (或 者 于 时) 将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 四、 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 用途、 内部结构、 状态、 设施、 质量、 是否租赁等现状、 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并无任何隐瞒。 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 用途、 内部结构、 状态、 设施、 质量、 是否租赁等现状、 情况均已知悉, 并无任何异议。 五、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 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 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负责赔偿。 提示: 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填写以下第六条、 第七条, 不办理预告登记的无需填 写。六、 双方约定自 合同 签订之日 起 日 内 共同 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并于 ( 时间或条件具备) 申请转移登记。 七、 经核准预告登记后, 如房屋权利因查封或者其他原因受到限制导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 乙双方中的责任方在 日 内 通知另 一方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并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另 一方违约金 元。 八、 乙方中途违约,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甲方中途违约, 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 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 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九、 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税费,(1) 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2)另有约定为: 。 十、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 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 均 可 ( 1 ) 向 盐 城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解 决 ( 2 ) 另 有 约 定为: 。 十一、 其它约定事项: 。 十二、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效力, 双方均须遵守。 本合同未尽事项, 可另行议定, 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手写内容效力优于格式内容。 十三、 本合同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