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流动
㈠ 办理北京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暂住证现已更名为北京居住证,其申办所需材料如下:
一、网上申请
1、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若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
3)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②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③选择连续就读的: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同时,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
3)与网上申请居住证时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二、窗口现场申请
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
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c.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③连续就读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包含中小学学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4)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1)所有权流动扩展阅读
北京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北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北京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在京可以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而在国家规定的7项便利中,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等5项均已经落实。
更重要的是,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综合来说,“北京市居住证”的含金量如下:
1、“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2、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3、北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公众关心的异地高考问题上,目前没有明确政策表明两个证件能提供与北京户口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说,无论是工作居住证的持有者还是居住证的持有者,至少到目前为止,子女都不能以北京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专业人士认为,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领到居住证后,对孩子在京幼升小或有一定的好处。非京籍适龄儿童在京幼升小,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五证”,“五证”中包含在京暂住证一项。各区对‘五证’中部分证件都有缴纳或申领的时长限制,2016年10月1日起,非京籍家长需要尽快办理居住证。
暂住证升级居住证后,各区教委暂未发布2017年幼升小的相关政策。不过,家长还是应该多了解升学城区和目标小学的幼升小政策,避免因为证件时限等因素不符合政策要求,影响孩子升学。
㈡ 净资产是什么
净资产(Net asset),是指所有者权益或者权益资本。企业的净资产(net asset value),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
在股票投资基本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 )的各种技巧和方法中,净资产和与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一样,都是最常用的参考指标。
(2)所有权流动扩展阅读
房地产行业在经过几年高速发展以后,负债规模也在同步攀升,2019年,在外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内部融资环境不断收紧的情况下,降负债成为房地产企业共识。
2019年,净资产规模TOP100企业净资产达到62574.8亿元,同比增长22.9%,较2018年增速下降,但高于总资产规模的增速,房地产企业降负债取得一定成效。企业入榜门槛提高,2019年,净资产规模TOP100入榜门槛为15.1亿元,较2018年12.3亿元的入榜门槛提高了2.8亿元。
㈢ 流动资金测算中,如何确定自有资金值
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毋须偿还的那部分资金。是与借入资金对称的。
计算公式:
企业自有资金=资产-负债
企业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
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
(1)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
(2)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
(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
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㈣ 房子的大产权和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1、“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因此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
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
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2、大产权是指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同时也是可以依法交易的。通俗点的说法就是,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的产权分割来的。
(4)所有权流动扩展阅读:
1、大产房有五证,受法律保护,产权十分完整。小产权,是没有五证的,当然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只有部分产权。通俗地说,就是大产权证都有房产证,小产权证都没有房产证;
2、大产权的拆迁有拆迁补偿,小产权的拆迁没有拆迁补偿。因此,如果政府要拆除房屋,产权小的业主基本得不到拆迁安置补偿;
3、产权小的房屋质量得不到监管,往往容易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很难保证外,物业管理后也很容易出现问题;
4、小产权因为没有正式的产权证书,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垄断。而小产权房子不能在房地产治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能办理抵押等自己的一项权利,也就是说,购买小产权房子不能进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㈤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什么资产的所有权是全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还是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在企业存续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㈥ 什么是商流
商流是由零售商处接获订货讯息,向供货商订货的一系列商业活动;亦即商品流动过程中的所有权转移。
商品从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到消费者手中的物品流动过程称为物流,而期间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便是「商流」。
㈦ 所有权受限资产 属于非流动资产么
商誉不是无形来资产。无源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但是可以辨认的非货币资产,并要同时符合货币计量的要求;而商誉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无法具体辨认的资源,由于它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也就是说无法计量其单独的价值,因而商誉要从无形资产中剔除。
虽然商誉与一般的无形资产有许多共性,如无实物形态、价值可能会发生减损等。但商誉又有许多不同于一般无形资产的方面,如不可辨认性、形成过程的复杂性、不能单独出售、价值存在的不确定性、价值实现的隐蔽性。
商誉的以上种种特性告诉我们,只有把"商誉"从"无形资产"科目中分离出来,更加符合现实的需要,才能更好的体现出商誉的独特地位,从而更加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㈧ 产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有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
产权和使用权区别:
1、产权:所谓的“产权”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2、使用权: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集体土地使用权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拓展资料:
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表明财产的法律归属,有了产权,就可以依法使用支配处置这些财产,并取得相应的利益。
就房地产而言,大产权也叫完全产权,即该房产在法律上归谁所有,房产证就是凭证。
小产权也叫不完全产权,即只有使用权(长期),但没有所有权凭证(房产证 ),所以法律上产权归属不明确,在买卖时存在潜在的风险,价格自然也便宜一些。
㈨ 双方参股各方拿出的钱作为流动资金,这部份钱的流动资金所有权归谁所有
网上的。(1988年10月30日桂政发〔1988〕107号)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一、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承包,要强化经营权,将《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权力真正交给企业。各部门要关心和支持企业承包,做好服务、协调、管理、监督、审计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承包合同的兑现。二、确定招标承包上交利润基数和递增比例的标底的主要依据,是同行业平均资金利润和企业承包前两至三年上交利润平均数,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生产潜力、技改任务等因素,使之合理先进。没有条件实行招标承包的企业。在实行承包时,它的利润上交基数和递增比例由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协商确定。三、企业的承包形式,凡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来确定。不论实行何种承包形式,其分配办法和具体比例均由合同双方确定。四、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体改委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劳人检〔1988〕8号文件精神,把执行国家劳动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纳入承包合同,以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原来承包合同没有的,必须补订。五、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必须对企业的资产作出评估。企业承包前的财产损益和债权债务等问题,都要在合同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六、无论是个人、集体、企业中标承包经营,银行贷款都应一视同仁,不要因企业承包前的拖欠而影响本届承包经营者的贷款。至于承包前拖欠的贷款如何归还,可经合同双方与银行协商后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七、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具体办法,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1987〕37号文和自治区工资改革领导小组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我区一九八八年企业工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改字〔1988〕11号)文件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八、合理调整基数。在价格改革中,企业利润因价格变化而增减较多时,应按《承包条例》规定适当调整承包基数。对投入品和产出品价格两头放开或不放开的企业,承包基数一般不作调整;对一头放开、一头不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后适当调整承包基数。九、承包经营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法律效力。要维护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如要变更合同和企业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未办理承包合同中止手续,不得更换企业经营者。企业承包合同一旦中止,其内部层层承包的合同也自然消失。十、企业承包经营的发包方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成立前可按我区《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和租赁招标暂行办法》办理)。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一般应采取公开招标办法,通过竞争确定企业经营者。十一、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应逐步实行资金分帐制,在实行资金分帐制后,凡是利用企业资金投入的新增利润和向外参股所得利润,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第四条规定按40%的税率交纳所得税。企业资金可以用作新办集体分厂、车间,并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享受新办集体企业的优惠待遇。十二、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提倡企业全员抵押承包,变经营者风险为全体职工风险。抵押承包要因厂制宜、形式多样、不下指标、不搞一刀切。抵押资金可作为企业流动资金或后备资金。抵押基金利息可按银行存款类别的利率。承包期满,本息一次支付。企业承包期达不到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时,首先要以抵押基金抵补,仍不足时,以企业自有资金抵补。十三、承包经营企业要改革干部制度和劳动制度,逐步试行干部聘用制和优化劳动组合,切实抓好科室、车间、班组的层层承包。十四、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㈩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谢谢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
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
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清偿债务,即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10)所有权流动扩展阅读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无限存续
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2.有限债务责任
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所有者的债务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3.所有权的流动性强
4.资本市场的优越地位
根据方流芳教授的考证,公司曾被称为"公班衙",是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专属称呼。在百多年的历史中,中文"公司"词义在不断的误读和重新诠释中逐渐明确为现今含义。
公司制企业
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记于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
合伙企业
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