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著作权
⑴ 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会想知道,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来详细分析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的区别。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在我国著作权是自动保护的,作品一经产生,无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而进行著作权登记有以下作用: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无需像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因此,著作权一经产生,就受到法律保护,但却没有像《商标注册证》一样的权利证书。但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若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著作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因此,进行图书著作权登记对于防范风险较有好处。
⑵ 有关图书版权问题
版权也叫著作权。在中国,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要断买一本书籍的版权,实际上就是获得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可以部分转让的,所以在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的时候要注意明确所有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作者的人身权。
版权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没有统一的规定。
著作权人身权是归属于原创者或者公司本身,著作财产权是转让给谁,谁才有。
⑶ 国内图书版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⑷ 图书版权是属于作者,还是出版社
你这个版权说得有些笼统,
任何一本书写出来,只要不是抄袭的,就具有著作权,
著作权只要没有转让,就始终都是作者的。
有了著作权之后才涉及到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出版书籍的问题,
出版权是作品的传播者(对于书籍而言,当然一般都是出版社了)所享有的权利。
在书籍出版后,作者仍享有著作权,而专有出版权是归出版社的。
但是出版社享有的这个权利是受作者和它签订的合同的期限约束的,
只要约定的时间一过,作者就可以和其他出版社重新签订出版合同。
⑸ 图书版权怎么登记
一、图书版权登记
(一)图书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图书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办理期限。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look at my head.
⑹ 图书著作权的年限具体怎么规定
公民的作来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⑺ 图书有申请著作权的必要吗
您好,其实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专生,无需像属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因此,著作权一经产生,就受到法律保护,但却没有像《商标注册证》一样的权利证书。
但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若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
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著作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因此,进行登记对于防范风险较有好处。
⑻ 怎么认定侵犯著作权图书涉嫌抄袭
要是图书被抄袭了,首先就要从以下几方面认定是否侵犯了你的图书著作权:
1、被指抄袭方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没有合法根据。
按规定,合法的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两点:
一是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2、抄袭的人从中所得有没有超过一定的数额标准。
如果说对方虽然有抄袭你的图书的行为,但没有从中获取数额较大的违法所得,或者说实际情节并不严重的,就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是不能作为犯罪处理的。
这里所谓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然后因为抄袭别人的作品有侵犯著作权的;
(2)从抄袭中获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l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如果对方确实有上面的行为,并且实际拿到的违法所得达到了规定的数额的,当事人就要积极维权。在选择起诉时,要做好如下起诉准备:
1、搜集和整理对方抄袭的证据材料。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图书著作权本身成立。
3、证明抄袭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抄袭方式。
4、到法院递交起诉状,选择原则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选择大城市的原则。
5、起诉前及时采取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