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籍子女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A.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籍子女可继承,将会带来什么影响
近日,刷爆全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这则消息可谓异常火爆。
最后,让老去荒芜地宅基地重新活了过来。
这个政策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来讲是一件好事,因为老人都习惯了农村的生活,不想和子女去城市生活,这样子女在有效享有宅基地的同时,为了父母着想也会重新考虑给父母建设更好的房子,这样房子新了,人也流动起来了。
同时因为交通便利的原因,基础设施,如:取暖,天然气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加上农村田园生活更是吸引了不少的城镇居民前来参观,这样不仅助兴了农村的兴旺发展,更是给农村居民带来了经济福利。
这条政策对平衡城乡发展真是推波助澜的效果。城乡一体化更有利的往前大跨了一步。
B. 城市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问题]
父亲娶了个继母,后父亲死亡,继母一直由我抚养,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也是我重新翻盖,现在,继母的亲生女儿要求与母亲一起生活,借口照顾母亲的生活,但是一直没有抚养过她的母亲,还要招女婿入赘,想霸占房产及宅基地,请问我能够得到什么权益,现在我们一家的户口都没有在农村,继母的女儿的户口是那个村子的。
[解答]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即使是城市户口,仍有权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
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父亲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应判断其女儿对你父亲有无继承权,如果其女儿未与你父亲形成扶养关系,则无权继承你父亲遗产。你可以提起继承之诉,确定你的权利
[另]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存在争议,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C. 城镇户籍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收入的上升,我们都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到了发达的一些城市生活,所以说我们的户口也都变成了城市户口。但是在城市户口这一方面就遇到了一些问题,有的在农村有着一些住所甚至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一些居民们,他们在子女迁到了城市之后自己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知该如何去从。网友们对于这个问题也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那么城镇户籍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呢?
D. 农村人的子女,是否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1、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农村的房屋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5、对于规划新农村的楼房,从法律上讲儿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但楼房的产权不可以直接写为子女名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7、父母公正或遗嘱继承人为儿女中的一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8、国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需给予适当的补偿,但具体补偿的标取决于各地实际情况。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E. 城市户口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不能。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你能继承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遇到拆迁的话,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有权是归产权人所有的,作为你爷爷的遗产,你作为亲属是可以和村集体成员一同获得补偿款的。
另外一种是对宅基上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
(5)城镇户籍子女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继承问题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F. 城市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第八条
城市市内区的土地属于国家容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
(6)城镇户籍子女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产,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G.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意味着什么
就是说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以免城市的孩子孝敬了老人,却得不到老人的财产,造成分配的不公。
H. 如何看待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这个规定
我个人感觉是没有问题的,自远古以来,儿子就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现代社会还以法律规定的形式确认孩子的继承权,那么为什么要澄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呢,原因是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
一个时代面临的任何问题都将得到解决,并且在未来的发展中遇到新的情况时将找到新的解决方案。继承是死者的遗产和其他财产的依法继承,继承是双向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也可以继承子女的财产,为什么农村宅基地只规定拥有城市户口的孩子继承父母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利,拥有城市户口的父母可以继承使用农村孩子的宅基地的权利,尽管后一种情况相对很少见,但实际上确实存在。
I.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需缴费,这是怎么回事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此消息一出,广大网友纷纷叫好。但这时,一个“不好”的声音冒出来了: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需缴费才能使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另外,除了上文说到的缴费问题,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还要知道以下两点:
1、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宅基地申请下来后没及时建房或房屋倒塌后没及时重建的情况在农村也是普遍存在的。很多人误认为土地是自家的,想什么时候建房就什么时候建房。其实,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父母留下的是空宅基地,那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其实是指基于“房地一致”原则,因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
另外需提醒大家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村民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空置不用,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目前很多地区的宅基地资源特别紧张,大家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要珍惜哟,不要长期空置。
2、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翻建、重建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所以,申请宅基地要满足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申请人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市户口的公民是没有宅基地使用资格的。因此,城市户口公民因继承房屋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不可能是永久的,所以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重建,一旦继承的房屋倒塌,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城镇户籍子女在继承农村房屋后,如果不想任其破旧,可选择把房屋出售给房屋所在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