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著作权
Ⅰ 文学作品怎么才算侵权
您好!若是吸收他人文字中蕴含的思想,则不会涉及侵权,而若是抄袭了他人有独创性的表达,则属于侵权。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仅供参考。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Ⅱ 关于文学作品的版权问题
你还是找专业的人问一问吧,不过我个人的观点,是要看这个作者的家人什么态度,据说作者死了之后,他的后人还可以持续拥有这个版权五十年吧,五十年之后就没事了。
不过万一遇到那些胡搅蛮缠的,非要找你麻烦,那也没办法!
Ⅲ 古代文学的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国内最早由来
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权”一词,始于中国第一部的著作权法律《大清著作权律》。清政府解释为:“有法律不称为版权律而名之曰著作权律者,盖版权多于特许,且所保护者在出版,而不及于出版物创作人;又多指书籍图画,而不是以赅刻模型等美术物,故自以著作权名之适当也。”此后中国著作权法律都沿用这个称呼。如今华人社会通常还是使用版权一词,不过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对于著作相关权利的正式称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权。
Ⅳ 怎样申请著作权 文学作品
依照<<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二条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你的作品即使没有发表你也有著作权的
如要申请版权可以联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局
Ⅳ 关于文学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当然属于你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 属于作者
你在读者上的报酬 是杂志使用你的作品付出的报酬 不是著作权转让的价款
根据实践 杂志社编辑在发表前对作品的适当修改是可以的 这是我国法律对作品修改的一个例外 其他的改编和使用 当然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Ⅵ 除了普通文学作品,还有哪些内容应当属于著作权的范畴
参见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Ⅶ 文学作品著作权被侵犯该怎样维权
文学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如果没有经过文学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就擅自使用的,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文学作品被侵犯的,造成较多损失的,可以及时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那么文学作品著作权被侵犯该怎样维权呢?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知识。文学作品著作权被侵犯1、搜集和整理对方侵权的证据材料。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图书著作权本身成立。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抄袭方式。4、到法院递交起诉状,选择原则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选择大城市的原则。5、起诉前及时采取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因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而引起的赔偿,其赔偿标准和数额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赔偿如下:1、能确定实际损失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要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要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不过,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就会跟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Ⅷ 文学类著作权如何申请,是出版了就有吗
版权也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保护原则。著作权人可以向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版权局或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各地均有登记代理机构),也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华东版权登记大厅申请登记。
Ⅸ 文学作品著作权可以异地登记吗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学作品著作权可异地登记。作者可以将其作品在所属地区的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作为将来出现版权纠纷时的证明材料。作品登记费用一般在300-几千不等,获得版权登记证书时间在1个月左右,作者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申请版权登记。
针对以电子形式产生的作品,在作品产生后到时间戳服务中心对作品申请可信时间戳版权保护,为作品获得在产生时间、作品内容、申请人身份等作品权属核心内容的认定。这种方式已经在行政、司法领域得到认可,有相关的司法判例。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