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免责
1. 求【传说中的】知识产权法十一条免责【悬赏100分】
没有知识产权法。你的免责不知道指的是专利?著作权?商标?只有针对具体的知识产权的规定,没有统一的知识产权免责啥滴。
2. 法律问题:分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知识产权担保问题,怎么分析啊!不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免责之类的吗
第四十一条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或要求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卖方的义务应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
(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
(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即免责问题):
(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
(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它规格。
你要分析实际案例的话,可以补充问题,我帮你看看。
3. 知识产权诉讼纠纷中哪些情况第三人是免责的
【1】第三人不知情,即善意。
【2】第三人知道侵权后,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侵权。如网络经营者的红旗原则。
【请采纳为满意回答,谢谢!】
4. 知识产权声明 百度首页 关于百度 知识产权声明 免责声明 权利声明 隐私权保护声明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
只需要接受以下服务条款,就可以使用网络消息服务: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网络消息服务所有权及经营权为网络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所有。用户在自愿开始使用网络消息服务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服务条款。一经激活网络消息服务功能,则视为对本服务全部条款的认知和接受。
2.服务条款的修改
网络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网络消息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消息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3.用户的帐号 、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的帐号、密码为用户在网络贴吧首页或者知道首页注册的帐号、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消息中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用户可自行决定更换密码。用户若发现自己的帐号被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网络公司。网络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因违反此要求遭致的任何损失应自行承担。
4.服务风险制度
使用网络消息服务的用户个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网络公司不对提供的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同时亦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及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或文件丢失的发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网络不对任何有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1)在网络消息服务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网络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网络消息服务上或者利用网络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利用网络消息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网络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网络的服务。
(5)遵守网络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网络消息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网络公司发现其消息内容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网络公司有义务立即停止其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消息。
6.用户使用网络消息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一概与网络无关,导致网络损失的,网络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并有权立即停止向其提供服务,保留相关记录,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用户之间通过网络消息与其他用户交往,因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由过错方依法承担所有责任,一概与网络无关。
8.网络消息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用户消息的内容定义为用户在消息服务中发送的全部文字内容;网络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只能在网络公司或该信息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否则不能擅自使用该等内容。
9.网络保留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要求的需要而披露任何信息,或由网络自主决定全部或部分地编辑、拒绝张贴或删除任何信息或资料的权利。
10.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1.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网络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管辖。
12.其他
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客户服务部门与网络公司联系,网络公司保留本服务条款之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