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是什么性质的部门
2007年8月6日,国家版权局向中国人民大学印发《关于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建立版权贸易基地的复函》,正式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建立我国第一家“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国家版权局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版权贸易,为版权作品的交易使用搭建平台,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合法、高效、便捷的授权途径,对促进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进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