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的版权
『壹』 当年“神话”用了多少钱买下了他们的版权(请务必回答!!很重要!!!)
当时大大家起码拿了2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1300W左右!,(以当时的汇率来算的)
当然肯定内不止20亿,反正是容20亿左右啦
带走了整个神话(“神话”的名号,每个人的艺名使用权、歌曲演唱权。以及神话歌迷组织“神话创造)
『贰』 在喜马拉雅上读古诗词或者神话故事有没有侵犯什么权益
朋友你来就放心吧,你只自是在喜马拉雅上朗诵这些古诗词的话,是不会侵犯什么权益的。当然了,你在朗诵的时候,一定要说明原著的作者是谁?比如说你朗诵李白的诗词,你就一定要说明这是李白的诗。你朗诵苏轼的诗,一定也要说明这是舒适的事,不要让人误会,这是你自己的原创作品,只要说明了出处和作者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你可以放心的
『叁』 神话 版权
神话传说是人类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直接存在版权。
不过在制作广告的过程中,人物的形象之类的设计需要注意,是否与他人有版权的设计相仿,以避免与他人产生著作权纠纷。
『肆』 以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为背景写作品的话会不会侵权
不会侵权的。神话故事不是某个人创作的,而是历经千百人创作加工而成,作者就是劳动人民。
『伍』 请问哪位亲知道神话当年离开SM公司的时候也把前6辑的版权给一块儿带走了吗
关于版权这个问题,要想到的是歌曲的版权还是在原公司的,但是神话作为原唱,可以继续演唱这些歌曲,这是在跳槽时就达成协议了。
就像国内的歌手一样呀,比如蔡依林,现在也会唱以前的歌,她也是换了公司的呀,所以版权一般没有说属于哪位歌手这种说法吧,一个曲目的原唱唱自己的歌肯定是不用法律条例限制的,版权是属于歌手当时所属的经济公司的,我可以肯定的说sm肯定拥有以前6辑的歌的版权,但是good没有这个版权,他们只有78辑的,但是哥哥们还是可以唱以前的歌的。
至于据说张佑赫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了hot的歌曲就支付了3亿元,我觉得是因为他唱的是hot的歌曲,那些曲目是属于hot原唱的,并不是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如果现在hot还存在,用hot的名义来唱这些歌肯定不会付费的。
神话是整个从sm公司走掉了,撤得非常的干净那种
列举一下吧
包括sm在神话跳槽的时候把当时给神话建立的专属歌迷俱乐部神话创造(这可是韩国最大的歌迷会了)也一起给他们了,而好像那个鱼骨头的标志是神话后来换了公司自己不想用了,不是没有带走呀。
然后神话的专属舞团standby也是以前在sm就开始合作了,跳槽的时候也是一起带走了。
当然最重要的时,神话他们走的时候,把神话的名字带走了,这个据说是当时跳槽时非常重要的一步,经过很大的努力才从sm手上把名字争取到一起带走了。所以神话到现在都一直可以唱自己作为原唱的前6辑的歌曲。
假想,如果现在的组合不叫神话,虽然还是这6个人,相信他们和张总一样,唱以前的歌曲时也会付费的。
『陆』 关于我国国内对于神话传说描述人物在版权或著作权、肖像权的侵权认定,是如何衡量鉴定侵权的
这个一般是由行业协会鉴定,也可由法院组织专家团进行鉴定
『柒』 圣斗士星矢冥王神话侵权了吗为什么结局都没出
冥王神话LC是由原作者车田正美授权手代木史织作画的。
动画以OVA形式发售,之所以只出了两季26话,是因为第二季光盘销量太差,赚不到钱,所以第三季就无期限延迟了,基本上不太可能有第三季了。
和侵不侵权没关系,是有授权的,只是不赚钱而已。
『捌』 、冥王神话lc版权问题
秋天书店,毕竟出品方
『玖』 从版权分销到造车,乐视“神话”是如何破灭的
在一系列的股权质押、冻结、资产出售之后,乐视生态模式已经解体,被称之为创造了独特的乐视模式的企业神话,是如何从开启到破灭的?“贾跃亭试图通过打低价战略快速抢占绝对市占率,但却因为没有一个支撑企业的主营业务,导致以失败告终。”这是西南证券张刚的看法。版权内容采购、分销是乐视神话的起始。
贾跃亭从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毕业后,一年即放弃体制内的工作,开了一家名叫卓越实业的公司,这个公司经营范围不仅有洗煤、印刷还有钢材贸易……后来又陆续开起了电脑培训学校、双语教育学校,短暂热度之后,2002年贾跃亭发现了新商机:电信设备业务。没有任何前期积累,便一脚踏进来。
『拾』 如果拍摄中国古代神话,需要买版权吗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有效期是公司为主体时期限五十年,个人为主体是期限是著作权人去世后五十年。
但应注意署名权仍属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