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
Ⅰ 亿童网的企业荣誉
2013年,被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选为“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示范企业”;
2013年,获得滇西边境山区学前教育装备爱心园援建工程“爱心大使”和“铂金牌优秀捐赠企业”两项荣誉称号;
2012年,被文化部评选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2年,被教育部授予滇西边境山区“学前教育装备爱心园援建工程”荣誉证书;
2011年,被武汉市政府授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
2011年,被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委员会授予“龙腾奖——2011第六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
2011年,“亿童”商标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湖北省著名商标”;
2010年,被武汉市人民政府评选为“武汉市十佳创业企业”;
2010年,被湖北省文化厅评选为“湖北省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
2008年,被评为武汉市洪山区“全民创业先进企业”。
Ⅱ 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荣誉
2013年,被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选为“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示范企业”;
2013年,获得滇西边境山区学前教育装备爱心园援建工程“爱心大使”和“铂金牌优秀捐赠企业”两项荣誉称号;
2012年,被文化部评选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2年,被教育部授予滇西边境山区“学前教育装备爱心园援建工程”荣誉证书;
2011年,被武汉市政府授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
2011年,被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委员会授予“龙腾奖——2011第六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
2011年,“亿童”商标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湖北省著名商标”;
2010年,被武汉市人民政府评选为“武汉市十佳创业企业”;2010年,被湖北省文化厅评选为“湖北省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
2008年,被评为武汉市洪山区“全民创业先进企业”。
Ⅲ 我要申请一项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否还先要通过软件检测和产品认证呢都要找那些部门我是湖北省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第一步,之后才能做软件检测和产品认证。可以找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行办理,也可以通过代理申请。
Ⅳ 在湖北由什么单位负责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
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是湖北省版权局指定的唯一作品登记办理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全省的作品登记工作。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均可向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湖北著作权登记系统地址:http://cp.ccct.net.cn
Ⅳ 2016年6月1日起关于著作权的大事!
先复制下国家版权局的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作品登记制度,保障版权交易安全,逐步实现作品登记工作统一管理的目标,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启用由我局统一监制的新版作品登记证书及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本作品登记证书由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具体样式见附件1),该证书样本以电子形式发放,登记机构可通过国家版权局网站(www.ncac.gov.cn)下载,并严格按照样本自行印制。
二、新版本作品登记证书载有的作品登记号格式不变,为地区编号-年份-作品分类号-序号(8位起始),地区编号列表、作品分类号不变(见附件2)。
三、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105px,圆边宽为2.5px,上弧为单位名称(如ⅩⅩ省版权局),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35px,下弧首行一律刊“作品自愿登记”,次行为“专用章”,均自左而右环形,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印章样式见附件3)。
四、各登记机构要加强新版本作品登记证书的管理,认真做好编号、登记、发放工作,做到有序、平稳过渡。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作品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作品登记工作的质量。
地区编号列表:
北京市:京作登字
上海市:沪作登字
天津市:津作登字
重庆市:渝作登字
河北省:冀作登字
山西省:晋作登字
辽宁省:辽作登字
吉林省:吉作登字
黑龙江省:黑作登字
江苏省:苏作登字
浙江省:浙作登字
安徽省:皖作登字
福建省:闽作登字
江西省:赣作登字
山东省:鲁作登字
河南省:豫作登字
湖北省:鄂作登字
湖南省:湘作登字
广东省:粤作登字
海南省:琼作登字
四川省:川作登字
贵州省:黔作登字
云南省:滇作登字
陕西省:陕作登字
甘肃省:甘作登字
青海省:青作登字
西藏自治区:藏作登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作登字
内蒙古自治区:蒙作登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作登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作登字
国家版权局:国作登字
作品登记证书重要吗?
作品版权登记是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将其享有版权的作品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取得作品登记证书的一种行为。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分为一般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作品,一般作品版权登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办理,计算机软件作品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
作品进行登记有利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利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纠纷,并为解决纠纷提供初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