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使用权
❶ 对银行收回流拍的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办理手续时用缴纳税款吗
房地产抵押,首先需要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明确房产对那些债务进行担保,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合同签订明确后双方共同到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到国土局,先后经过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登记中心两个部门,其中一些表格各地都有规范的模板,一般登记窗口有领取,或者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应的部门也会有下载,你可以先去登记窗口领取空白表格,询问好所需资料的清单,然后逐项填写,很多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❷ 依据法院判决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是否缴纳税款
经法院判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应该按规定缴纳契税、出让金和登记费等。
❸ 我公司够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土地入账时是不是该以成交价和所付税款等费用得合计来入账,该计入什么科目
购土地来使用地入账时是不源是该以成交价和所付税款等费用得合计来入账,
如果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单独把土地费用计入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其他税费计入该计入开发成相-相关税收科目。如果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计入无形资产。
房产是不是也以成交价和其他所付税款得合计来入账,并计入固定资产?是的。
如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❹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4)税款使用权扩展阅读: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作为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一般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进行处理,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二)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如果企业不划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么相应地土地增值税也应当作为营业税金的一部分计入“税金及附加”(如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三)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❺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某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不含税价款30万元,价款和税款收到一张支票
出售某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属于技术转让服务,其适用税率为6%。
销项税额=300000*6%=18000
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318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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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土地增值税应该计什么科目
分三种情况:
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3、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6)税款使用权扩展阅读: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
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❼ 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原先是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
营改增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应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范围较广,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的多个行业中都还有所保留。
(7)税款使用权扩展阅读:
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承租方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5、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办理期限: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服务承诺办结时间(工作日):7个工作日。
❽ 法院判决书等可否作为受让方购进完税凭证
问:企业在销售或转让其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无法提供其购置时的发票,但附有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或者是附有购进环节转让方或受让方完税凭证的,企业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上载明的金额;或者是完税凭证上载明的“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未载明的,依据税款缴纳金额倒算出其购进金额作为成本入账。企业按上述方法确认的成本能否税前扣除?如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无法提供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合法有效凭证,但交易已经完成,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户给受让方,如何核定其土地成本?如企业转让旧房时,既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如何核定其购进价格(计税成本)? 答: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成本应该有合法的凭证,包括发票、各种合同协议等,如果企业没有合法凭证证明其成本费用情况,可以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销售未取得发票的抵债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7号 )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 )第四条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❾ 契税缴纳时间如何界定
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 10天即要缴纳。
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需尽快缴纳房屋契税,否则是要缴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对契税缴纳时间及滞纳金的规定: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9)税款使用权扩展阅读
契税缴纳的时间与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缴纳契税所需材料:
1、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开具的购买商品房的发票。
2、购买商品房者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开发公司所给出的房屋产权证。
4、向当地税务局申请时填写的契税纳税申报表。
5、如果购房者委托他人或机构代办理纳税的,还需要出具委托的书面证明。受委托人还需要带上身份证明的材料。
参考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