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索所有权
① 我想问一下,中国有没有逆权侵占
中国没有所谓逆权侵占。
只有针对无主物有先占的原则,比如路边的小石头,谁先捡到就是谁的。
对于房产不能为无主物,不能先占取得。
房产已登记为准,即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他死了就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即便你一直使用该房子,他的继承人有权要回房产。
对于房子是没有什么义务可言的,你不住就不会有水电费,物业费没交那是物业公司与房子的关系,与你无关。
② 南海主权声索国有哪几个
对岛屿和岛礁有主权要求的包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主要是越南,马来西亚和菲律宾3国。
③ 中国主权声索过分谁说的
谁说也正常,这边自己说可谈判,那就像卖东西可还价,人家漫天要价,你就地还钱就可以了,明明是自己的主权还整天想谈判,那不是自己挖坑自己跳,怪不了别人
④ 地球上还有哪些陆地没被任何政权声索主权
比尔泰维勒(英文Bir Tawil)位于苏丹和埃及两个国家之间。比尔(Bir)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是“深水井”。该地面积2060平方公里,居住人种为阿拉伯人。该地区呈四边形,但它有时还是被称为“比尔泰维勒三角区”(Bir Tawil Triangle)。南部边界长46公里,北部边界长95公里,南北间长26~31公里。
埃及、苏丹两国均未对这块贫瘠的土地提出声索。1899年,英国殖民者占领该地。同年的英埃共管协议按北纬22度线划定了埃及、苏丹边界。然而在1902年,为解决跨境部落的管理问题,英国又画了一条单独的“行政边界”,允许苏丹在在北纬22度线以北的哈拉伊卜三角区(Hala'ib Triangle )设置管理机构。
现在埃及坚持1899年的边界(北纬22度线),将比尔泰维勒地区放置在苏丹的管辖区内,同时将哈拉伊卜三角区划到自己一边。而苏丹则坚持1902年的边界(行政边界)。
这两个国家都争夺哈拉伊卜三角区,却都对只有1/10大小、没有多少价值的比尔泰维勒不感兴趣。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地域狭小、土地贫瘠,还因为这块地区是在内陆,并不临海。因此,比尔泰维勒是世界上少数没有任何国家政权的地区之一。同时,任何第三方国家宣布拥有这一地区也是很困难的,因为这块土地只能通过苏丹和埃及进入。
⑤ 国家合法自卫的条件和范围
根据国际法有关武力使用规则,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中国行使自卫权时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严守时间要件 不搞预先自卫
自卫权的行使必须以“受武力攻击”即“侵略”为前提,即必须符合“时间要件”。任何国家只有在切实受到武力攻击时实施的武力还击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的几次自卫作战,都是在对方侵略行为在先、并在中国一再谋求和平解决的努力失败之后才不得已而实施的。在未受到实际侵害之前,向“可能”对其实施侵略行为的对方使用武力,不属于国际法意义上的自卫,而是所谓的“预先自卫”。目前,美国等诸多国家奉行以先发制人为核心的预先自卫原则。而中国一贯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防卫原则。作为国力强盛的大国,针对正在发生的、切实存在的侵略行为,中国在行使自卫权时将更加严格地遵守时间要件,不搞所谓先发制人的“预先自卫”或“假想自卫”。
二、严守对象要件 不搞连带打击
构成合法自卫作战的对象要件要求,一个国家的自卫作战应当只针对正在对其实施侵略的国家进行,而非任何别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即使这个国家可能对其也深怀敌意或者是曾经的“敌国”,又恰好与侵略国在地理上相邻。对别的国家进行连带打击的情况,可能更多发生在由于宗教冲突、种族矛盾、领土争端等原因引发的地区性战争中。对于中国而言,缘自宗教和种族原因进行自卫作战的可能性不大,但领土争端引发武装冲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如发生在南海及东海的海洋领土争议,如果不能通过外交谈判、国际仲裁等和平手段解决,中国则有可能与某个声索国在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全面交恶,甚至爆发军事冲突。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中国的自卫作战将针对侵略国,而不可连带打击东盟内其他声索国或中立国。
三、严守自主决定权 不受他国左右
自卫作战等自卫权的行使与否、行使的时间,决定权都在受到武力攻击侵害的国家本身。国际法院对该原则有过明确表示:“自卫必须由受害者进行和宣布,没有一条习惯法规则允许其他国家根据自己对形势的估计而行使集体自卫。”其他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代行决定或强加于该受侵害国,这就是自卫权行使的“主体要件”。中国应当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国家安全战略需要等具体情势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武力自卫权,进行捍卫本国安全的自卫作战。应当严守包括自卫权行使与否、作战时机选择、手段方法使用、规模强度把握等在内的自主决定权,不受他国左右,防止别有用心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挑拨离间,坐收渔利。
四、恪守定义精神 应对新型侵略行为
在世界形势风起云涌、新军事变革方兴未艾的当代,攻击他国的形式和表现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有些业已符合侵略行为的构成要件,从现有国际法条款中却找不到对应的列举。正如《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之“特别说明”所言,“所列举行为并非详尽无遗”,联合国安理会有权根据《联合国宪章》“判定某些其他行为亦构成宪章规定下的侵略行为”。对于新型侵略行为,中国应当在恪守有关国际法定义精神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手段加以应对。如《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的“武力”,《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所列“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另一国家的领土”中的“领土”、“一个国家对另一国家的领土使用任何武器”中的“武器”等,其内涵和外延都已发生了许多变化。关于“领土”,除了传统概念中的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外,太空、电磁、网络空间等存在国家利益、关乎国家安全的物理空间已日渐成为领土的新外延。关于“武力”和“武器”的使用,在使用枪、炮、弹等进行“硬打击”之外,还涌现出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等“软打击”方式和网络、电磁、无人机、卫星武器等高技术打击手段。正如“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 “新武器”条款之规定,“武力攻击”的认定与所使用的武器类型无关。所以,新型高技术手段作战也应归于国际法所禁止的武力使用方式,也当判断为构成侵略的要件。对以上各种新型侵略行为,中国有权依法进行自卫作战。
五、坚持相称性原则 防止自卫过当
合法自卫作战内在地包含着“相称性”原则,包括目的相称性,即使用武力的目的应限于保持和恢复受武力攻击以前的状态;规模相称性,即使用武力进行反击的强度和规模,应与受到的武力攻击成比例。《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虽然未明确规定自卫的相称性原则,但作为普遍的国际习惯,它久已存在。诚然,这种“相称性”或“比例性”在法律条文中并无一个量化标准,因而在自卫作战的实践中很难准确把握,但适当倾向于受侵略方于法于理都是允许的,其原理与刑法理论中正当防卫的比例原则一样。中国虽可谓经济强国和军事大国,但从不恃强凌弱,在过去的自卫作战中都很好地遵守了相称原则和比例原则,在未来自卫作战中亦将毫不例外。
⑥ 越南对南海的主 权 声索,依据是什么
他们主要的“依据”,一方面是历史,另一方面是法理。
你可以看看《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就会发现,这里面很多情况,十分地繁琐。
国际海洋法制定时因为各国利益差异很大,很难制定统一标准,很多东西都是模棱两可的。
比如说12海里领海宽度只是建议值,不是强制要求,因为很多海岸线短的国家不愿意,主张200海里领海。
又比如你说的领海或者专属经济区重叠的问题,既有大陆架原则,又有公平原则,所以在东海专属经济区问题上,中国主张大陆架原则,要划到冲绳海沟;日本主张公平原则,要划在中间线。
再如民船在别国领海有无害通过权,这是各国承认的,但军舰可不可以就没有定论,海军大国主张可以,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海上横行无忌了,海军弱国主张不可以,否则等于没有海防。所以美军侦查的问题,还有两个因素,一是他承不承认你的领海划法,二是他认不认为自己可以无害通过。
越南海洋法学家搜罗旧闻,发现了这么一件奇事,如获至宝,谈判的时候,当作王牌打出来了。
原来在清朝的时候(什么年间我忘了,大概在咸丰同治之间),有一条法国货船运铜经过西沙海域,遭遇海盗,被抢了个精光。根据海上的货运规则,这时候应该到当地政府报案,请求缉捕海盗,政府并且出具证明,回去后就可以向货主交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法国船长于是就把船开到最近的海南岛榆林港,向当地知府(也许是知县?)报案。咱们是中国人,熟知政府官员的作风,当时又是洋人甚嚣尘上的时代,大家都是避之则吉。此后发生的事情,那是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那官员告诉船长,我这里叫做天涯海角,天朝上邦到此就为止了,你那个海外,谁知道在哪里?你被抢了,我们不负责任,管不了,也不想管。就这么把被抢船长送出了衙门。
但是这件事需要有个了结啊,要不然回法国不好交待。于是法国船长只好驶向越南海防港,那里的地方官员倒挺好,给他开了证明,还派了条小船出去转了一圈,算是缉捕过了。
这是什么证据?这就是实际控制和治理的证据。这个证据说明,中国政府早在清朝,就不承认西沙是本国领土,也不承担那里的治安等工作。而当时的越南政府不但认为西沙是越南领土,而且实施了维持秩序的工作。这还不说明西沙自古以来就属于越南吗?
如果您是中国的谈判代表,受过海洋法和国际法的充分训练,面对这样一个证据,会怎么办?真得恨不得乘时光机器回去杀了那个知府啊。
实际的对付方法无非是两条。一条是提出我们自己的更多证据;另一条则是不加理睬,也不争辩,让实力自己去说话。到底采用了什么方法?反正直到如今,西沙是我们的,而且永远是我们的。
本来我们画了图,说我们家的院子到哪里哪里,邻居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不说,就当你们没有意见了,但是这伙邻居几乎十年都不吭声。从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这才陆续跑出来主张主权。我们自然是得理不饶人:“你们有意见为什么不早提?现在我们都管了这么多年了,哼哼!”
那帮家伙也挺委屈。原来1946年菲律宾还没有独立,美国还罩着他呢,应该美国替他出头的。美国被土著人吵得头晕,正准备撂挑子让他们独立,哪里还有心情管这等鸟事,所以没有态度。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情况也差不多,革命党刚从树林子里钻出来,或者还没钻出来呢,东西南北还摸不清楚,谁看见过中国印的这张图?又有谁知道该抗议呢?越南当时正打得如火如荼,保大皇帝自保不暇,法国老大到处救火,也顾不上管这档子事啊。
不管怎么说,主权这玩意有时候就像西式结婚,要公告一家伙。牧师大人庄严宣布:“有异议现在提,否则永远闭嘴”。“什么?没有人有意见啊,那就这么定了!祝福你们,阿门”。
但是这九段线划得实在是太那个了一点,基本上都是沿着人家的海岸线划的,人家家里内讧结束,当然要出来理论一番,南沙争端,于是越演越烈。
⑦ 凭什么说中国主权声索过分
感觉中国唯一过分的就是有时候说拥有南海的主权。中国拥有的顶多是南海上岛礁的主权,而这样的话其实说的不多。至于其他的,主人不在家你用了也就用了,现在回来了,你该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