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所有权
㈠ 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㈡ 请问什么叫做房屋的权属性质,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现行房产测绘的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
1、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2、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5、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7、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8、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9、期 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10、有限产权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2)普通所有权扩展阅读: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五) 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六)其他必要材料。
㈢ 房屋产权一般可分为几种有什么区分
房屋产权可分成7类: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用房。这一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3、央产房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的已购公房,指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3)普通所有权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1、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2、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3、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4、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㈣ 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提示:及时查询房屋产权状态 即使委托代办房产证,您也有必要及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态,如果发现“危险情况”,如开发商非法设定抵押等,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具体实施
需要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 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契税税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为1.5%,144㎡以上为3%。 2.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如别墅等)为3%。 注意事项 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㈤ 农村土地所有权有几种
我国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农村土地主要是集体所有,但也有个别地块由于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征收为国有。
集体所有主要有三种形式:
(1)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里的“村”指行政村,即设有村民委员会机构的农民集体,大致相当于过去的生产大队。行政村与自然村不同,按两者的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置行政村,即一个自然村为一个行政村;二是两个以上的小自然村共设一个行政村;三是一个大自然村设立几个行政村。(2)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内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指的是全乡(镇)性的,包括乡(镇)全体农民在内的经济组织,而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乡(镇)企业。
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代表全乡(镇)农民的意志,对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权。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之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组织机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包括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3)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
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由过去的生产队沿袭下来的组织。农村实行大包干以后,大部分生产队已经解体,一些地区相应建起了村民小组。这种村内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各个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是否仍然明确保持着过去生产队时期的土地权属界线;二是这些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对自己认定的界线内的土地有无法律规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村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是行政村内的各个自然村时,可以分别确权发证;如果同属于一个自然村,根据土地详查成果,对权属界线较难划清,特别是宅基地等村内土地,相互交叉的情况相当普遍,单独确权发证比较困难的,可在一个土地所有证的所有者栏内填入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并不做具体分割。
㈥ 中国法律如何规定所有权转移
中国法律如何规定所有权转移:这包括两方面,一、正规的手续,比如口头、协议、公正、法律文书。
二、大多数转移是要交税的。
㈦ 关写房产的所有权,普通的写的字据具有法律效力没
有法律效力. 如果他纠缠你,你可以不理,如果他告你了,你可以拿这张条子出来抗辩.注意保管好这个条子. 条子的效力与公正无关.(你朋友不懂法)
㈧ 中国法律如何规定所有权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首先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所有权,《物权法》中,是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物权法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进一步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所有权是权利人对于某特定货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所有权转移的原则:一是所有权按照当事人约定转移,可称为“约定转移原则”二是在缺乏明确约定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可称为“交付转移原则”。同时,还对所有权在某特定情况下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可称为“法定转移原则”。该原则当然在效力上优先于交付转移原则。
普通法国家的《货物买卖法》提供了在五种特定情况下认定当事人就财产转移的共同意思的标准,即设立了在缺乏明确意思表示时如何认定当事人默示的标准:
1、当事人就处于可交付状态的特定物签订无条件买卖合同的,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转移到买方,且与具体的货物交付时间和价款交付时间无关。
2、如果买卖特定物的合同约定卖方必须履行特定义务使该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的,所有权在卖方履行了特定义务且买方也知道卖方的履行情况时转移。
3、如果买卖已处于交付状态的特定物的合同约定,卖方必须履行特定义务以确定合同的具体价格的,所有权在卖方履行了此特定义务且买方已知道卖方的履行情况时转移。
4、如果卖方以“买方认可”或“售后付款”的方式将货物在没有签订合同前先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转移:(1)买方向卖方明确表示认可或接受,或以其他行动接受该交易;(2)买方未明确表示认可但也未退货或拒绝,而卖方规定的退货期限或合理期限已届满的。
5、如果合同涉及非特定物的买卖,只有在非特定物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和时间被无条件的划拨为特定物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普通法将以上情形视为确定当事人模式意思的方式,故无须援用“法定转移原则”,而如果中国法也就作出类似规定,则就会成为我国《合同法》所承认的法定转移原则的体现。
㈨ 普通股股东和所有者权有什么区别(范围上的区别,抓药说下那些人是公司所有者)
普通股股东是公司所有者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内他们之间容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所有者就是公司资产的拥有者,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股东啦——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
经营者负责公司资产的日常调度、经营、处置。经营者的权力是股东(即所有者)在不违背公司法的规定下给予的。经营者在给定的权力范围之内进行日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