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使用权
就像夫妻之间,夫妻之间按照法律和人们的一般常识,夫妻之间是具有互相“所有”的关系。所以我们在小说和电影电视中常常看到男女恋人或者新婚的男女间的一句流行的对白是“我是属于你的了!”
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彼此具有“所有权”。但是,现实的夫妻之间,是否就意味着这种所有权同时就必然具有使用权和支配权呢?按理说,所有权就同时意味着具备使用权和支配权。但是,众所周知,夫妻之间的这种所有权并不必然的意味着使用权和支配权。尽管从理论上讲,所有权必然意味着使用权和支配权,但是实际的情形却往往并非是这样的。有些夫妻之间,彼此不能使用的情况是由的,却被别人使用了;有些夫妻也不能彼此支配,却被别的第三者支配了。
同样的,一所房子,你拥有房产证,从法律上房子是你所有了,按理也同时就具备了使用权和支配权。但是,国家政府一道行政命令,可能就要拆掉你的房子,让你搬迁。你也没法,你说这个房子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真的归你了么?
再有,我们国家的国有资产,按理是属于全民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主人,都是平等的所有者。可是,实际上呢?谁有资格进入国营企业工作?谁有资格享受国有资产中的好处?譬如,一个人进入大学了,那些大学的教师还有子女可以优惠读大学。请问那些大学的教职员工凭什么能享受全民资产的优待特权呢?他们一方面享受了大学这个全民资产所给与的高工资,却还要让子女享受更多的读大学的优惠?这个国有资产的性质还真正是全民的么?我们的工厂、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何处不是充满这种并不公平的政策和做法呢?这不是对全民所有的莫大讽刺吗?全民所有的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使用权为什么会发生分离呢?全民的所有权为何会演变为部分人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呢?
同样,人民的政权是全民所有的。但是,全民真的在这个人民的政权中享受了平等的权利吗?政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支配权是不是发生了分离?分离的原因是什么?一个与使用权、支配权相脱节的“所有权”还能叫真正的所有权么?
最后归结为两个问题:一是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为什么会发生分离以及是否需要和怎样避免这种分离?二是在所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如果让你选择其一,你到底愿意选择哪种权力呢?
㈡ 使用权与所有权有何区分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
1、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
㈢ 什么叫使用权,什么叫所有权,法律上的区别在哪里
房屋的产权在法律上的严格定义指的是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回分权在内,是完全物权答,可以继承和转让。而使用权只是对物的一种权利的行使方式,使用权人在没有得到所有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不能任意处置该房屋。至于是买城区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更加符合您的需要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这需要您在清楚前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的前提下,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和投资意向来决定。
㈣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普遍而言,所有权就是到晚上,用毕需要置放的合法地方,就是具有所有权。
只能白天领出,借出加以使用,晚上或者用毕要归还的,就是使用权。
㈤ 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网友王睿问:请问使用权和产权究竟有什么不同?花十几万买城区内的房子的使用权+租金和花几十万买新房子的产权+物业管理费用,哪种比较划算? 李律师答: 房屋的产权在法律上的严格定义指的是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在内,是完全物权,可以继承和转让。而使用权只是对物的一种权利的行使方式,使用权人在没有得到所有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不能任意处置该房屋。至于是买城区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更加符合您的需要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这需要您在清楚前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的前提下,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和投资意向来决定。
㈥ 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关系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 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
经营权: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财产经营、投资和其他事项所享有的支配、管理权。
㈦ 有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区分
有形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7)所有权使用权扩展阅读
有形资产产权是人们对实物形态的物品的使用权,而无形资产产权是人们对非实物形态的信息、知识等的处置权、拥有权。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及各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存在过许多不同的产权制度,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创新激励效应。
由上面分析可知,在西方国家,产权经历了由原始公有产权向排他性公有产权继而向排他性私有产权的转变。在原始的公有产权制度下,任何财产、资产都是公共性质的,谁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它们,因此,人们毫无创新动力可言。
㈧ 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3、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
4、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
(8)所有权使用权扩展阅读:
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不同的
第一,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
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第二,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所有权
搜狗网络-使用权
㈨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
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
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
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
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
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
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
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
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
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
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
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㈩ 什么叫做所有权,包括什么叫使用权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
2.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3.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作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内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权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运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他物权中的使用权具有特定的内容;例如地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地上建筑或植树使用为内容,地役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土地通行或排灌使用为内容,用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物的正常用途使用为内容等。中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土地资源使用权亦属此类。
求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