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拓展资料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Ⅱ 转让土地和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区别
转让土地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个人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的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
土地转让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2、是否具有转让性质的区别
土地转让:只能转让土地使用权,国家禁止非法租赁、转让、买卖或变相买卖土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具有转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3、使用时间范畴上的区别
转让土地: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实行永佃制时,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农民依约获得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可以通过继承、出租、出卖的方式转让给他人。
土地的使用权: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Ⅲ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只能转让给集体成员并且需要用于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