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的所有权
1. 私人种树,树的所有权归谁
树的所有权会给你,但是你种在了你无权种的土地上。
2. 自己种果树在前,种树的地被人办了承包证,那些树的所有权怎么办
归你
3. 自己种的树为什么有所有权,却没有砍伐权从法理上讲,这样矛盾吗
现在确实是这个情况,自己种的树有所有权,没有采伐权,按规定采伐的时候要办证。但实际上是没有人去办证,直接采伐也没人管。
4. 关于森林法的植树造林的所有权问题
从这片荒地的土地性质来看,其土地所有权在你长辈种植杉树前就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是后来划为集体所有的。那么,你长辈在种植杉树前,应该与村集体签订荒地承包造林合同。若签订承包造林合同了,种植的杉树的林木所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属于你长辈所有(或按承包合同规定执行)。若当时没有与村委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请拿出你长辈种植杉树的证据,和造林后管理这片杉树林的证据,与村委会协商,妥善解决这片杉树的林木所有权问题,使土地所有者村集体、种植人和管理人都得到应该分得的那部分林木所有权(即林木分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实施,后来于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并实施。
5. 《森林法》关于营造林木的所有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条: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5)种树的所有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
(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五条: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六条: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6. 个人在集体土地利用荒山种树,所有权属于谁
应该属于集体的,你私自占用集体的是不行的
7. 我在别人的地上种树当时没有异议,三十年之后这些树的所有权是谁的
你在别人的地上种树,当时没有异议,三十年后这树的所有权当然是别人的,你只有树苗钱和务工费。
8. 谁种树,土地所有权就归谁吗
取得土地所有权,要土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土地所有权证。
在土地上种树顶多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即利用土地所取的的收益归个人所有,使用权期满,还要归还国家或集体所有。
9. 法律咨询(树木所有权)
你好!依照法律,如果你家门前的土地使用权归你家所有,则既然该树木为你奶奶所种植,则其所有权应为你奶奶所拥有;如果你奶奶已经不在人世,则该树木依法应有享有继承权的人依法继承;又如果你父亲是唯一享有你奶奶继承权的人,则你父亲应依法享有该树木的所有权。此复!
10. 法律咨询,树木所有权问题
你爸在二十多年前买了株桂花树种在院子里,那时候你家跟大伯家还未分家,而且种树的院子至今都是两家合用的,这就充分说明你爸用于买桂花树的钱是包刮你大伯在内的大家庭中的共同积蓄买的桂花树,栽种在大家庭使用的院子里也是包刮你大伯在内的大家庭共同财产,也就是说,那时的大家庭有几个成员就应当平均分成几份,你爸爸和你大伯都只能分割得家庭成员中的其中之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