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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权属

发布时间: 2020-11-20 20:34:18

A. 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因此,你的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望采纳,可追问。

B. 软件知识产权的归属怎么写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C. 劳动合同中知识产权归属

一、【法条内容】
《合同法》第137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二、【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买卖中知识产权归属的规定。
在买卖合同中,有些标的物本身可能是一定知识产权的载体,如计算机软件等。本条规定的意旨在于说明作为知识产权的载体的买卖与知识产权买卖的不同。知识产权的买卖是权利买卖的一种。涉及权利主体转变的合同法律关系,在有关法律中一般称为权利的转让。如我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除了这种权利转让的合同,我国有关法律还规定了一种权利客体的许可使用合同。如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它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其所有或者持有的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合同。这种合同与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区别在于,后者是以专利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的,而前者是以转让技术使用权为目的的,所以也可理解为专利技术使用权的转让合同,转让人并不因专利技术使用权的转让而丧失专利所有权。
在权利买卖中,当事人所追求的合同目的与一般的货物买卖是不同的。尽管从根本上说,一般货物买卖也是权利,即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建立在现实的、可见的实物之上,其所有权是一个法律上的抽象概念,当事人所追求的是物的实用性。而权利的买卖或者转让则不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是权利本身所体现的利益。作为买卖对象的权利,尽管也有一定的载体,但买卖当事人看重的显然不是该载体本身,而是通过它表现的一定技术以及对这一技术享有支配的权利而能带来的利益。因此,如果一个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本身体现着一定的知识产权,除非当事人明确表明,或者法律有相关规定(如著作权法规定美术作品的展览权随作品原件转移),买卖可以影响知识产权,那么,该标的物所体现的知识产权就不转移于买受人。

D. 什么是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投诉方所主张知识产权获得授权或登记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有相关机关的印章,例如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如商标存在续展、变更等情况,需提供续展、变更等证明文件;如专利所有人存在变更或专利存在转让,也需提供变更,转让证明文件。

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

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c.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 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E. 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个人,申报高新认定时可以用吗

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章,第二条,第一点规定: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所以申报高新认定时所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一定是企业,若专利所有权属于个人,可以在申报高新认定前,将专利转至公司名下。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企业必须已经获得专利的所有权,且需上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

F. 知识产权归属的归属方式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来专利法自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基于创作、发明产生,属于发明人;
如是职务作品,法定属于单位;
委托创作,约定归属;
继承,归属继承人;
转让,归属受让人。

G. 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到底归谁

首先看你属于什抄么发明。是袭不是职务发明。
1、如果不是职务发明。是你通过下班后,业余时间搞的研发,这当然属于你自己个人的。
2、是职务发明。那么相应的权利是归属于单位的,但是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职务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
二、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可获得必要的奖金和报酬;

H. 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版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权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基于创作、发明产生,属于发明人;
如是职务作品,法定属于单位;
委托创作,约定归属;
继承,归属继承人;
转让,归属受让人。

I. [转载]模具的产权属于谁知识产权的归属又应该如何定义

模具是可见物体,那么对于知识产权,又应该如何定义归属权呢?是谁开发就属于谁?还是谁投资就属于谁呢?在和供应商交易中时常会发生知识产权的定义不清问题,或会犯一些想当然的错误。

在合同和协议中,要明确无形知识产权和有形模具的归属,关注的重要一点就是,并不是谁出钱,知识产权或模具就一定属于谁,也并不是合作开发就一定知识产权或模具就一定是属于双方共有,亦不一定是谁开发谁占有知识产权,而需要在合同文本上加上规定,例如,在同一家极强势供应商做订制产品的谈判中,供应商提出的条件是,一次性开发费用完全由对方支付,知识产权和实物模具归属于供应商,供应商有权向第三方销售产品而无需得到对方的允诺。第一年的最少订货量必须大于10万个。

由此,可以看出,模具和知识产权是谈出来的而没有一个标准模式可以套用。

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剖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因此,你的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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